。毕竟是调兵,法文程序必须走足。
听宗泽不以为然。王冲略略放心,西南蕃兵上番这事是特事特办。从无先例,就是他借着王黼的权势和边事司的特权搞的小动作,实质很犯忌讳。朝中非议是他最担心的,却不想是自己人先发了杂音,唐恪不愧是蔡太师丢进来的耗子屎,看来对此人还得多加留意。
此时吴近已讲到逃亡法,按照大宋军法,禁军逃亡一日者即斩,可吴近宣诵的逃兵处置,不过是以盗论,宗泽眉头再皱:“如此何以成军?”
逃兵问题是大宋军队的顽疾,针对逃兵现象所定的逃亡法也非常详尽,处罚也非常严厉,当然,只是在法文上而已。可法文都如此宽松,宗泽担心执行下来,几无约束。
王冲继续打着马虎眼:“朝廷不是更放心了吗?”
宗泽唔了一声,没再说话,听吴近继续宣诵,一直到“罚条”,也即战时条令,也没听到有多少斩,脸色更显阴郁。
大宋军法的“罚条”大略为七十二条,其中六十八条都是斩,大到“背军而走者斩”、“战阵失主将者亲兵斩”,“贪争财务资畜而不赴贼者斩”,小到“夜呼惊众者斩”、“搏戏赌钱物者斩”、“奸犯居人妇女及带妇人入营者斩”、“临阵或在贼境非应得传言而辄高声者斩”,更有“不战而降贼者,或背国归贼者,父子十六以上绞”这样的“卖国连坐”条令。
可吴近宣诵的罚条却只有二十多条,斩罚不到一半,这让宗泽很纠结。
“军法之苛,苛在临战,自古都是法紧行疏,若是法本就疏,又能行到什么地步?既决心用事西南,就得靠严法紧掌这支蕃兵,老夫帮你把时间再拖了四个月,不是看着你在这里闲摆弄的。”
诵读完毕,吴近与王世义开始按照伍、队、旗、都的编制重组蕃兵,宗泽带着王冲步出兵营,沿着营外的小河散步,此时语气就很是不豫了。
宗泽的话王冲明白,别看大宋军法严苛,处处都是砍头的条款,但实际都集中在战时条令里。战时军法由将帅说了算,驻扎时要砍兵丁脑袋就没那么容易了,枢密院、兵部、地方的提点刑狱司、安抚司,都有权过问,和民法一样,军法在常时也遵循慎杀的原则,
即便是战时的“罚条”,也不是要将帅必须按令行事,而是给将帅设立了可杀的界限,实际由将帅按实际情况,乃至个人性情处置。王冲先是参与平定晏州之乱,后又担任军政合一的兴文寨主,对大宋军法理解已深,并非像后世作为军史爱好者那样,就看法文表面,想当然地认为宋朝军法太苛。
不过王冲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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