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继续用铡刀将牧草铡碎,再拌上其他的饲料,挨个儿的喂到每匹马的槽里。再之后,打扫马厩,包括铲马粪……
“你这个鞑靼狗崽子,打扫完马厩,就赶紧去劈木头……不许偷懒,不然的话,我就让你尝尝我的拳头。”
喝醉的大汉偶尔醒过来,看到忙碌个不停的瘦削身影,不仅没有帮手的意思,反而在嘴里不停的叫嚣,好像还是嫌慢,而叫完之后,他又翻个滚儿,继续睡回笼觉去了。而楚钟南也依旧只是低着头干着活,毫无反应。
就这样,匆匆忙忙一整天,没个停歇,直到将近半夜的时候,楚钟南才终于可以放松下来,躺回到马厩边的一间小木屋里。这么一整天的劳动似乎并没有让他感觉到多累。躺在小木屋简陋的床上,盯着屋顶,他的眼睛依旧炯炯有神。
……
“三年,整整三年了!”
这年头没有什么工作后的娱乐,每天睡觉前的思索就是唯一的课余活动。他,楚钟南,南方某艺术学院的学生,学声乐的。那年头,为了让自己的孩子能够在长大以后多条出路,也或者是为了跟人攀比,又或者是跟风,无数的家长请家教,参加补习班,非得押着孩子去学绘画,学音乐,学书法,学跳舞……等等,等等。而他楚某人正是那无数可怜孩子中的一员。只是比起那些没怎么混出头的人来说,他对音乐的感觉还不错,所以才能考入那所总体上还算不错的艺术学校。
可是考上之后又能怎么样?虽然学校还不错,可终究比不上中央戏剧学校那种级别,再者,大学是自由的,考上大学以后还能继续用功学习的学生所占的比例非常少,他楚某人本就不是什么好学生,进入学校,新鲜感一过,也飞快地随大流地开始了“自由活动”。这样游荡了一段时间之后,他又认识了学校里的一位“大哥”,一个年龄只比他大一岁的“大款”。这位大款大哥很有钱,据说家里是开煤矿的,上音乐学院也不是因为兴趣,而是因为他看上了一位舞蹈系的美女,为了追上手,花大价钱混进了学校,而他楚某人,因为正好认识那位美媚,在被那位大哥请求帮忙之后,眼看着大哥出手大方,所以顺利的成为了对方的“马仔”。
“早知道如此,打死也不跟去什么马来西亚!”
在顿河边上已经呆了整整三年了,从第一天开始,就不停的受着那个名叫米什卡的俄国佬的莽汉的欺负,每天还有繁重的工作,期间多次试图逃脱,可每次都被抓了回来,有一次还险些被活活打死。经历过这些,楚钟南以为自己早就应该麻木了。可是,每天躺下来之后,他还是禁不住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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