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拾遗”这个不要解释了,治安好,“强不侵弱”这个也不要解释,没有人仗着自己的势力大欺负弱小的,估计在他的治理下没有黑社会,“风化肃然”非常干净,那么这个是应该肯定的,而之所以能够做到这一点是由于诸葛亮本人以身作则,在依法治国的过程当中做到了公开、公正、公平,这些精神都是值得我们肯定的,这就是我要说的第四种精神:公正廉明的法治精神。但是这里面有一个问题,就是诸葛亮领导下的蜀国是治理得最好的,却又是三国当中最先灭亡的,这个原因我在前面的节目里面已经讲过了不再重复,这里要补充的是什么呢?说是我还想推敲一下这样一个社会秩序和社会环境是怎样建立起来的?它的背后有没有问题?我的结论是有问题。是什么样的条件下出现的这样的局面呢?不是和平环境,而是战争环境,诸葛亮的政府实际上是一个军政府,他对蜀国的管理除依法治国以外,还长期使蜀国处于战争状态,这个可以联系到他的连年北伐,那个从来就没有成功过的北伐,也不可能成功的那个北伐。他的北伐一方面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兴复汉室,另外一方面是为了镇压国内的反对派,那就是益州本土集团,所以他的国家长期处于战争状态,治安很好,赋税很重,因为你战争要花钱啊,钱从哪里来,天上掉不下来,地上挖不出来,只能从人民那里去拿,最后蜀国的经济靠什么?靠蜀锦的出口来维持,所以这样一个军政府领导下的处于战争状态而做到的风化肃然,而做到的“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究竟是好还是不好?大家可以讨论,至少我个人表示不向往,我还是喜欢和平环境,但是不意味着我不尊重这位伟大的政治家,我的看法是我们对于这些历史人物一方面要有历史之同情,想到他当时做这些事情有他不得不这样做的一些原因,去充分地理解他,另外一方面还是要站在现代的立场,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来判断,而不要一味地盲目崇拜或者盲目批判。实际上诸葛亮这种依法治国和我们今天提倡的依法治国是不能打等号的,所以因此我对于他的精神,我们只能抽象的继承,就是继承他的什么呢?公开、公正、公平,廉洁、以身作则,因为他带头清廉啊。但是结果是他带头过苦日子,全国人民也过苦日子,我自己想想,还是全国人民都过好日子好,宁肯你也过好日子,他这样的一个依法治国和现在的依法治国是不能打待号的,为什么呢?中国古代法家的那个“法”是王法,是自上而下的,是统治阶级统治人民的法,尽管它公平、它公开、它公正,它也是统治,而我们现代国家的法是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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