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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行易难!
真正官员选拨,还是得磨砺,通过这些磨砺过程再看他们的表现,才能将真正善长政务军务商务的人才找出来。
方田均税法同样也没有了。
永和二年,大家对着王巨另一个法令,坊场河渡制,现在朝堂上基本只剩下朔党了,但孙固建议取缔坊场河渡制时,却差一点引起了朔党内部的分裂。
现在宋朝收入最大的部分不是两税,虽然它数量巨大,然而折成贯,实际收益还不及原先的商税之收入,只能与坑矿收入相仿佛,不能小看了坑矿,各种金银铜铁锡铜以及其他矿材,加在一起,收入可不少,况且现在又有了火药甚至蒸汽机的加成。
随着便是市舶司的收入,只是市舶司收入一分为二,一部分进入了内库。
接下来就是银行司与坊场河渡制的收入。
然后才是酒榷、盐榷。
以及其他,包括余下数榷,木棉司,官田,房屋租赁等等,但只有几百万贯或几十万贯收入了。
其实在史上,宋朝的坊场河渡也占了一个大头,一年收益几乎达到了五百多万贯,但到了王巨之手,将它进一步扩大,特别道路的兴修,陆续出现了许多新坊场,火药开矿也给坊场河渡进一步加成,因此它一年收益几乎达到了一千三百万贯。
现在收回国有,胥吏能不能经营好,或者说经过他们的手,能有多少进入朝廷的口袋?
以吕大防为首,李清臣、傅尧俞等人坚决反对。
以孙固为首,刘挚、王岩叟等人坚持取缔。
王存与胡宗愈等人默不作声,不过他们本身也没有多少话语权。
还有一群人也默不作声,那便是章惇、韩维等少数幸运活下来的新党。
也不要吵了,大事件发生了。
正月末,银行司得分红了,其实银行司与原来青苗法性质真的不一样,银行司主要针对的对象,还是商人,甚至逼得王巨无奈,利用免役法与银行司相结合,向贫困百姓发放一定限额的贷款,真还不起,替官府做役了,然后官府将其役钱扣下来,还给各行务。虽然有些市利,但确实救了许多贫困百姓的急。
现在免役法没有了,贷款对象则全部是商贾了,而且朝廷为求“仁爱”再三下诏,尽量减少逼债中一些丑陋现象。
这就是一个信号,朝廷不催债了,俺们干嘛要还?甚至一些豪强将这些低利息的钱帛借走,于当地发放高利贷。
还有呢,利息又少了两厘。
于是这一年银行司的利润连三百万贯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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