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的秀才,雷九天不禁骂道:“他娘的这秀才属兔子的!跑得贼利索!只可惜你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晚上派个人结果了便是……”
丁一,难处只在于动不动这秀才,一旦决心动他,压根就不值雷大侠出手,雷九天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要对丁一出手,随便派个伴当就能办下的事。要杀条狗还弄个馒头下点药,要送丁一上路的话,连个馒头都可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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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快意(二)
雷九天看着那些壮汉停停追追都去远了,方才扶着膝盖靠着树干坐了下来。这年头有练石锁打熬力气的;有用黄豆练铁砂掌的;有练缩骨软件功的;有玩蹴鞠练习怎么射中风流眼的……可却是没有人闲着没事瞎跑啊,跑跟走是两回事,这年代的人,动不动十来里山路能扛着担子慢慢走过去,但跑就受不了,而且还是在丁一引导下的变速跑。
雷大侠在那些伴当的跟前撑着面子,现人都追远了,要还撑着那是跟自己身子骨过不去。
他把腰间的带子解开了,连着那柄连鞘的雁翎刀一起扔在边上,接着把衣襟全扯开了,林间的冷风吹在炽热的胸膛上,煞是快意,他清了两下嗓子,吐出一口浓痰,只觉太阳穴一痛,然后便没有然后了。
因为两把分水刺深深刺入雷九天的左右太阳穴,直至把手。通常这样的人,是不需要考虑然后怎么样的。这便是死人的好处,兴许是唯一的好处。
丁一用脚抵着树干,用力将两把分水刺拔了出来,鲜红的血混着白色的脑浆便从雷九天的头上淌出。丁一已经藏匿在这树干后面很久了,从萧女侠开始重新跑起来的时候,丁一便已经在这里。
哪怕气喘兮兮,只如雷九天所说的,捏死丁秀才也不比捏死个鸡仔难,无论是力量、反应、敏捷乃至爆发力,身为总镖头的雷九天,都不是丁一现在这身躯能够相提并论的,所以丁一很有耐心,他在等。
没有进行过长跑训练的人,一旦停下来,特别是坐下来,肯定会有一阵子的手软脚软,体质好的,恢复得快一些,体质差的,便回复得慢甚至要几天时间才能缓过来。丁一就在等这一刻,等雷九天坐下。
一击必杀。
特种兵强悍的并不只是身手,更重要是对时机的选择。
天色已渐昏,萧香莲觉得今天跑的路,比一辈子还长,她感觉得自己已经跑不动了,她扶着树不停地喘着,而在她身后也在扶着树干喘息的两个壮汉,已经离她不到二十步了,而在东侧的树林里,也传了另外两个壮汉踩在落叶上的脚步声,以及他们的叫骂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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