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那么久,再新鲜的水果放冰箱这么长时间也会坏掉的吧?
令他意外的是,这颗深红宝石似的小果子却还如初摘一般鲜甜可口。
“诶?你新买的?”
孟朝摇摇头,一本正经地忽悠他说:
“可能是哪个田螺小伙给我买的。”
许秋白扑哧一乐,心知她是在开玩笑,也不多打扰孟朝,自顾自在公寓中探索起来。
怎么说呢?
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属于孟朝的房间。
窗明几净,一尘不染,每样东西从大到小摆得整整齐,跟有什么强迫症似的。
唯二稍显不同的是,那铺满了一面墙的书柜和堆在一边七零八落的空酒瓶。
这两样东西,就像是奔流在白茫茫雪地上的两条彩色的河,有种既格格不入又莫名和谐的美感。
许秋白望着那堆花花绿绿的酒瓶,也懒得费口舌再劝孟朝喝酒伤身,认命一般,撸起袖子,打算帮她好好整理整理这堆瓶子。
“诶诶诶,别碰别碰!”
孟朝喊了一嗓子,急忙阻止道:
“特意摆的呢!”
许秋白摇头失笑,举起双手向她保证绝对不碰她的宝贝瓶子,之后又把目光移到塞得满满当当的书柜上。
一眼看过去,书的品类并不算多,大多是现当代文学作品和文学评论。
有几本书摆得错落,忍不住要往外蹦似的,似乎常常被它的主人翻起。
许秋白心念一动,从中抽出一本,拿起来一看,是博尔赫斯的诗集。
他很少会看这种书,但如果这是她喜欢的,他当然想要一探究竟。
“孟朝,原来你喜欢这些啊?”
她住的这所公寓统共也没几样像样的家具,这只又大又结实的实木书柜怎么看都很特别。
孟朝抬头瞥了他一眼,解释说:
“喜欢?也不算吧?上学期选了门拉美文学的课,写论文的时候用的。”
一本薄薄的小册子,翻得都快烂了,这还不算喜欢?
许秋白暗笑,看来喜欢口是心非的人不止他一个。
他随手翻开一页,泛黄的书页之间夹着孟朝留下的一枚黄铜书签。
那一页的诗是这样的:
我用什么才能留住你
我给你萧索的街道、绝望的落日、荒郊的月亮。
我给你一个久久地望着孤月的人的悲哀。
我给你一个从未有过信仰的人的忠诚。
我给你我设法保全的我自己的核心
——不营字造句,不和梦交易,不被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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