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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叶莲珍正窝在肖寻之的住处,听戏,听的是留声机大喇叭里的戏,是早些时候她亲自为肖寻之灌的唱片。
这女人活的很是恣意,虽然有丈夫,却日日往别的男人家里跑,肖寻之已经见怪不怪,轰又轰不走,便由着她折腾。她在他家里抽烟、听戏,偶尔兴致高了,也下厨给他做两样小菜,两人一同品尝。
他有时候很困惑:“莲珍,你都不想生个孩子吗?也好生过自己的日子,何苦陪着我,叫外面那些人说三道四。”
她一副懒洋洋提不起兴趣的模样:“那贼东西都不急,我急什么。不过,说不定,外面早有女人给他生了一堆儿子,这样就更不用急了,孩子有人替我生,老公有人替我管。我又不指望着他养我,干嘛戳人家眼前头,害两个人都闹心。”
这一番说辞,肖寻之居然也说不出有哪里不对,再想想人活一世,能活的舒心的确比什么都最重要,他便笑笑,不再劝她。
却是那一夜,晋笑南火烧火燎冲进来,一把拖了正歪在沙发上听唱片的老婆的手,就往外拖。
他站在二楼的楼梯口正瞧得分明,向来衣冠楚楚的晋老板衣服扣子都系歪了两三个,手里提了一个小皮箱,焦灼的唇边泛出了白色唾沫:“莲珍,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一下蹦起来,满面狐疑:“走?走去哪里?”
“去西贡,那里暖和,是个好地方,我早年在那里置了些产业,虽然不多,可也够养活咱俩。”
晋笑南抓着头发:“大昌完了,我要是再不走,他们说不定明个就会拖了我去枪毙,莲珍,我跟你说个大实话,我现在就这样了,你跟不跟我走?”
叶莲珍匆匆上楼来寻他,脚上的鞋子都掉了一只,可她浑然不觉。
她在楼梯口迎面撞上他,气喘吁吁的,脸色白的如透明一般:“我家那贼东西闯了祸,得出去避避风头,肖老板——”
话才说到一半,她突然愣住了,望了他一眼。
眼里突然有泪。
楼下的留声机还在放着他唱的戏,那是她少女时黄金岁月一见倾心的人,可这多年过去了,她知道,所有的那些嬉笑怒骂,泪水叹息,全与自己毫无干系,她在岁月中执意拉扯着他,未尝不是一种躲避。
而现在,她要回去自己的位置上去了。
她抹了一把脸,飞速握了握他的手:“肖老板,往后你要自个好生照顾自个啦,我得去看着我家那口子去了,他再混蛋,可到底还是我男人。”
她与他匆匆告辞,而他依旧站在楼梯上,注视他们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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