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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僚系统的子女,因其自幼便可以不事生产而专注于四书五经,所以比草民子女更容易中榜。那些穷人家的孩子,虽说也拥有金榜题名的机会和资格,但概率确实太小了。因为现在还不是义务教育制度。但“科举”制度本身,却不是什么罪恶的制度,相反,古往今来,能达到“中国式科举”这个高度的人类文明,似乎还没有出现过。
所以“分科取士”就成为修补术,并且是成为击碎士人垄断社会资源的突破口,士、农、工、商,各行各业,只要其中有佼佼者,便都可以成为官吏。当然,如果不制定出一个良好的选拔标准,分科取士是不可能成功的。这也正是洪承畴反对的原因。
解决方法就是设立“丙榜”。
考中丙榜的人,被称为吏员(公务员),由国家根据不同需要来进行安排调度,因为属于“分科”范畴,所以考核标准略有降低,各行各业都可以参考。这样一来,“分科取士”被巧妙的扭转成为“分科取才”。“才”不是“士”,因此短期来看(起码两百年内)并没有触动传统官僚阶层的根本利益。
这个创意是洪承畴提出来的,他的理由很直白:
甲榜进士、乙榜举子,这些“士子”都是官僚系统的后备力量,但中国的官僚系统是分为“官”和“吏”的。无论是进士,还是举子,都是“官”的候选,地方县令一级的基层干部,多是举子担任。省一级乃至部堂内阁,则一定为进士出身。
然后由官选吏,也就是说,官员负责制定政策以及考评政策是否顺利实施,但具体执行、操作则是由“吏”来承担,如果“吏”是由“国”来选任,则其利益与惩罚,所负责的对象就是国家。如果“吏”是由“官”来自主选拔,则其利益与惩罚,所负责的对象就是具体官员本身。这样的例子其实很常见了:温体仁、熊文灿就是官,他们的管家温保、熊全,就完全可以看作是吏。
从姓名既可知,连他们的姓氏都跟了主人,那么他们的服务对象,当然就是官员本身。而如果由国家选派熊全去给温体仁当秘书、温保去给熊文灿当司机,再通过卢象升的“仆从新制”彻底废止“主人与仆人之间的依附关系”而变成平起平坐的雇佣与被雇佣者,那么官、吏之间的纽带,也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分隔清楚了。
因此改革吏治的首要前提,就是改变“吏”的选拔机制。原先“吏”由“官”选,现在改为“国”选,其手段,就是开立丙榜。
应该说,这是一个比较良性的修补方法,同时也契合了“不拘一格降人才”的人文呼唤。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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