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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成因之下,洪承畴忽然发现了一个有趣的现象:
南洋十大海盗集团成立的“海盗共和国”这个怪胎,与其说是一个政治单元,不如说是东西方的武装弃儿,联合成立的垄断海运公司。
垄断海运公司很好理解,海运时间长,成本高,如果由专业的海盗集团来承担海运上的所有风险,对于东西方货主来说,都是一本万利的好买卖。
那么武装弃儿又如何讲呢?这就涉及到东西方的继承原则了。
首先,继承的内容一般包括尊位(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其中财产继承又包括不动产(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等)继承和动产(主要包括金、银等)继承。
其次,由于尊位具有不可分割的性质,在这方面,东西方的继承制度并无大的区别,一般都采取嫡长子继承的方式;
第三,关于财产继承,东西方就出现了不同:
在中世纪的西方,不动产基本上均由嫡长子继承,并且不可分割,而动产则是析分给诸子,并且这种分割常常是均分。
而在中国,自春秋战国(特别是汉代)以后,基本上确立了诸子平均析产的继承制度,并一直延续至今,这个“析产”既包括动产,又包括不动产。
在洪承畴这样传统中走出来的官员看,那些西方人家庭中的别子(除长子外诸子),都属于弃儿。因为尊位被长子继承了,土地被大哥拿走了,就分了点仨瓜俩枣的散碎银子,独自出去捞世界,这不是弃儿是什么!
但人家的弃儿也并没有活在悲惨世界之中,相反,海神塔斯曼、范西礼、冯香子这几位东西方的宠儿,都是弃儿身份。这就使得洪承畴不得不反思中国的继承原则中,是否存在疏漏。
古代中国不动产与动产诸子析分的制度看似更合理,但是反而把包括“别子”在内的所有“诸子”都束缚在最主要的不动产?土地?上,使之难以冲破血缘家庭而走向独立,更不可能寻求大的发展,形成制度依托,结果,土地越来越被细分,形成土地与人口矛盾的不断激化。同时,古代中国在财产继承上的诸子析分也使社会矛盾主要体现在对于象征嫡长子所具有的唯一独占垄断权的尊位?皇权?的争夺上。
中国的社会政治运动始终表现为改朝换代的循环,跳不出历史的怪圈。而且由于以一家一户的小农为主并互不统属,社会关系脆弱,社会动荡所造成的破坏性也更大,致使杀人盈野,血流成河的历史不断重复。
侯方域第一个假设说得很实际,农户越来越少,士子官吏越来越多,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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