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
事先声明,这一篇是写累了自我调节用的,不喜欢请不要看。
ps,涨停板居然说看了这篇才知道我是个,本人隆重声明,我不是!!
我是传说中的分割线
有人说,相遇是一种缘分,我说,缘分因相遇而结束。
有人说,没有人爱自己是悲哀的,我说,没有自己可以爱的人才是最大的悲哀。
因为我就拥有这最大的悲哀,所以我不会再有悲哀。
题记
很意外地,我再一次遇到了他。
在我们这种人来说,重逢的几率本来是几近于零的。记得一个同伴曾经说过,他和我就像哈雷彗星跟地球,76年才有一次擦肩而过。我笑着纠正他:你错了。跟地球的生命相比,76年算得了什么?不过是一秒钟罢了。他很认真的问我:76年跟46亿年有区别么?我很认真的回答:没有。
好了,现在我要告诉你一个故事,一个在我生命中持续时间最长的故事。
18小时的时候,我第一次在酒吧里遇见了他。那个时候我在喝酒,而他在嗑药。我端着啤酒杯,看着身边的男人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倒进我的怀里,头就搁在我面前的茶几上。
我抱起他的脑袋,轻轻放在我的腿上。这是一颗漂亮的头颅,那些以收集人体器官为乐的富豪们会喜欢的。三千个通用币估这个价应该不会委屈他了。我微笑着端起一杯啤酒,猛地淋在这颗价值三千个通用币的头颅上。他的眼皮抽搐了一下,慢慢张开了。那一瞬间我似乎看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他灰色的虹膜里分明映出我的墓碑。
“来……来一颗吗?”他似乎还没有完全清醒。我的回答是第二杯啤酒。
他抹着脸上的泡沫,对我直翻白眼。
“别这么大脾气嘛,漂亮妹妹!”他的手臂伸过来,揽住我的肩头。
“你的名字后缀是什么?”
漫不经心地回答,管这么多干吗?来一颗吧,hgh一下!一只手掌托着几粒棕色的药丸伸过来。
小开。混混。浪费生命的白痴。
m。
我接过药丸吞下去。一种巨大的力量立刻撞击着我的身体,我幸福地傻笑起来。那对灰色的眼珠注视着我。不知为什么,我开始觉得他的瞳孔在暗中闪闪亮,不,我周围的一切,这整个世界都闪着耀眼的亮光。我在这亮光中睡了过去。
16小时。醒来的时候两小时已经过去了。我看看手表,想象着我面具下的脸已经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忽然开始同情这个还沉湎于我两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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