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如我给你攒个袍子吧。”
说做就做,吃完早饭之后,穆滨城就开始处理野兔的毛皮,用刀反复的刮去皮毛内部的碎肉脂肪,同时烧一锅热水,加入食盐,浸洗,浸泡。如此反复几次之后,穆滨城就将兔皮拿到外面的太阳底下去晾晒。
穆滨城在做着这些的时候,琉夏当然也没有闲着,不说她承接下来的绣活儿还没做,就连早就跟穆滨城说好要做的衣服,也一直没时间做。
考虑一番之后,琉夏决定先给穆滨城做一套打猎时穿的粗布麻衣,一是简单,而是因为穆滨城本身就带着换洗的衣服,所以并不急需一件拿得出手的好衣服。
仅仅一上午的时间,琉夏就给穆滨城做好了一套打猎穿的衣服。
衣服是对襟,为防止在山林中行走的时候,被无处不在的植物割伤,所以虽然是夏装,琉夏做的是末端收紧的长袖,长裤。
没有多余的花样,琉夏只是用针线,将裁减下来的衣料,细密整齐的缝制在一起。
而今天家的两个人,都觉得气氛安逸交融的很。各自做着自己手头的活儿,可是只要偶尔一抬眼,就能看到另一个正在认真做事的人。
穆滨城手头的活不多,毕竟一只兔子的皮毛体积有限,并不需要耗费太多的时间,况且这还只是第一次销制。
等这块兔子毛皮风干之后,跟今天同样的动作,还需要重复一遍,如此重复三遍,这块小小的皮毛才算是真正的销制完成。
可以说这样的销制耗时费力,可是一想到琉夏到冬天的时候,就能穿上自己销制的毛皮衣服,毛茸茸的一团站在自己面前。
只要想象到那样的画面,穆滨城就觉得能够得到超额的报偿。
可以说今天琉夏和穆滨城两个人,都在为给对方做一件衣服而努力。
穆滨城将兔子皮晾好,回屋拿了新买的柴刀出来,“我得去砍点柴回来,村长送过来的柴最多还能在用两天。现在太阳大,新砍的柴暴晒两天,到时候应该能接得上。山货还有一些,午饭就做那只兔子吧”
“知道了”琉夏说。
琉夏坐在门口光照比较强的地方,等穆滨城再次从她身边走过的时候,手里拿着缝到半成品的衣服,“等你回来就能穿新衣服了。”
琉夏拿缝完一个袖子的半成品展示给穆滨城看。
琉夏将这种染着蓝色的粗布,剪裁缝制的非常妥帖细致。穆滨城觉得,这跟在村子里见到的那些粗制滥造的衣服大不一样,“好啊。我很期待。”
到下午穆滨城回来,才终于穿上了琉夏亲手做的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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