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琉夏从忘我的美妙情景中,强行拉了出来。
带着一种朦胧恍然感觉的琉夏,如果能够化身成一只长了利爪的猫,一定会一跃而起,狠狠的给那个打扰她的人一记利爪。
琉夏虽然不能用实际伤痕,来给李延一个教训。但是她的心情糟糕却是实实在在的,她听到李延的话之后,将书页合上回答道,“一千两银子,没想到,李家三少爷的性命如此廉价。”
停顿一下,琉夏对穆滨城问道,“滨城,买/凶/杀/人未遂,是不是不能判处死刑。”
穆滨城所坐的位置,刚好能够看到琉夏,所以刚才看到琉夏明显有回答李延的意思,他就没有插言。
现在琉夏问到他头上,他就如实说,“的确无需死刑,只需杖责之后,刺配戍边。”
李延还想再说什么,穆滨城地上的人说,“你再说话,就跟地上的人一样。”李延吓得立马不再言语。
不论最后的结果如何,穆滨城将船上的这些人交给官府之后,就不再关心的事情的发展。
出于亲戚的关心,周大人在将犯人从码头的税务司衙门,将暂时关押在这里的犯人押走之后,请穆滨城和琉夏到他家中暂住一晚。并且表示明天派刺史府的官船,再配上二十名带□□的差役,护送穆滨城回去。
穆滨城没有拒绝新出炉表姐夫的关照,因为在周大人点起人马赶来之前,徐府的人已经来了,说是要将李延带走。
所用理由李延曾科举考中过秀才,属于官身,仅凭穆滨城的一面之言,还有这个不管词讼的税务衙门,无权羁押他。
税务官也很苦恼,他手下也有衙役,平常抓住码头上坑蒙拐骗,小偷小摸的事情,也都是关押在他的衙门中,所以衙门里有监牢。
根据穆滨城的提示,找出积压在卷宗里的通缉令,基本可以确定,他此次送到这里的人,是出现在大走私犯钱景的口供中,现在还在通缉的重犯陆明达。通缉令上虽然没有画像,可是根据言辞描述,跟穆滨城抓来的人十分吻合。
要是让跟如此大案相关的人员逃脱,一个渎职的罪名,可以要税务官的项上人头。
毕竟既然给了税务司衙门一点执法的权利,不说主动抓捕,反而放在逃犯的话,就实在说不过去了。
可是徐家来人,他一个八品不入流的小官,又确实得罪不起。
正在税务官左右为难,焦头烂额的时候,周大人的出现,才终于打破了事情的僵持局面。
坐在马车里,跟着周大人一起会刺史衙门的时候,琉夏将先前压在心中的疑问告诉了穆滨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