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过眼下苗小柔心情好,不跟他计较,挑出鸡屁股丢到饭桌上去。她笑了笑,夹了颗花生米吃,想起昨日林恒上门来说定了亲事,又笑了笑。
原以为就一点点顺眼,哪知是越看越顺眼。
林恒长得白净,一身书生气,彬彬有礼的,她眼里白睢是坨烂泥,林恒却是一汪清泉,是她见过的最舒服的男子。
老爹退而求其次,也不嚷着一定要她嫁进白府了,对林恒这个未来女婿还算满意,还私下里说林恒读书上进,将来定能高中。林小子是读书人,孝顺,将来必干不出白眼狼的事儿。
遂给了林恒一些银子,让他租个房子先住下,再去买块地葬了母亲。
她娘高兴得能多吃半碗饭,金凤银凤无所谓了,反正只要大姐不嫁远了怎样都好说。
倒是隔壁的白老爷借酒浇愁,据说昨晚上在自家院子里发酒疯,骂白睢脑子进了淤泥把到手的媳妇儿送人,愣是嚎到半夜。
她乐得今儿一大早就醒了,早早去自家铺子上转了转,回来半路上遇到白三岁牵着马逛街,便叫上他一起在小酒馆吃顿午饭。
两人正坐在窗边吃着饭,晃眼见一月白色衣衫的书生走进店中。那人身上的衣衫已洗得发白,袖口处打着补丁。书生面有菜色,身形瘦削,但那一双眼睛尤为精神,他背上背着一轴画,进门来四处张望,似在寻找谁。
望了两眼,他找到要找的人,浅浅笑着提步上去,打了个招呼便将背后的画抽出来捧给对方。对方展开扫了几眼,想是满意,掏了些银钱给他。
那书生不卑不亢道了句谢便转身离开。
这,便是林恒了。
他大约是来送画的。
“喂!林老兄。”白睢伸着脖子大声喊,啃鸡腿啃得满嘴是油,也不知道擦一下。
林恒站住脚步,朝这边看过来,待看到苗小柔当即愣了愣,而后微笑着走上前,道:“苗姑娘也在这儿……我,方才来送画,不曾见到你在这里。”
林恒已近弱冠,声音很好听,不似白三岁那般一句三破音。苗小柔忙起身,脸又红了:“……你可用饭了?不如坐下一起吃吧。”
林恒:“罢了吧,家里……”
白睢抢了话头,热情得不得了:“叫你吃你就吃,饭钱是你这位没过门儿的媳妇儿掏,你还推脱个啥。”也不管手上有没有油,上去就拉别人袖子。
林恒无奈,只好坐下,添了碗筷同他们一起用饭。
一向最会待人接物的苗小柔在未婚夫婿面前变得格外矜持,平时能说会道的,这会儿突然就不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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