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能击穿大将军的铁甲,也能刺穿风中的柳絮,以气力取胜。
或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剑光如电,瞬息制敌。一剑西来,天外飞仙,当你还在惊诧于剑光的灿烂时,剑尖已经刺入了你的身体。轻剑唯快、准取胜。
或举轻若重,以力卸力,四两拨千斤,不求伤敌,只求自保,剑光如墙,尽护全身要门死穴,纵遇武力强于自己数倍者,也能全身而退。
学剑容易,但是要想成为真正的剑术大师,先天条件远胜后天的努力。王越成名二十年,看中的徒弟不过三个半。半个是徐庶,天资聪颖但是体格一般,只学了十六招便弃武从文;一个是赵云,看到赵云时,他觉得自己终于找到了衣钵传人,无论是悟性还是体格都是上上选,谁知他学到三十六招却突然不辞而别,去找童渊学枪;一个是史阿,虽然悟性不及赵云,却也是块不错的材料,可是耐性太差,所有剑式全部学会却都是囫囵吞枣,只得其形未得其神,在京师中赢遍一干纨绔子弟便自以为天下无敌,投靠了袁隗期望能谋得一官半职。当他遇到刘协时,他突然就像一个玉匠捡到了和氏玉,一个琴匠遇到那块焦尾的桐木,恨不得将刘协训练成天下第一剑客。
一切都出乎王越的意料之外。
七十二路忘情剑,刘协只花了三天就学会了所有招式。
七十二路忘情剑,以折人之威为胜,伤人为其次,杀人再次,不是大奸大恶之辈不动杀气。
然而刘协却剑剑夺命,招招追魂,融合了他以前做杀手的剑法,每一击必取人之性命,每一剑都充满无边的杀气,每一招都盈溢着死亡的气息。
这不是单纯的剑客之剑,这是顶级杀手之剑与剑神之剑的完美结合。利剑不出则已,一出则必饮血而归。
剑出无回,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王越眉头紧皱,这小皇帝为什么会有这么浓烈的杀气和血腥味?
难道若要天下安定,必须以杀止杀?
他想起一统天下的秦始皇,想起威震天下的汉武帝。心头终于明了。
雄霸天下的千古帝王,无一不是杀星。妇人之仁是安定不了天下的。
于是心头释然,也不管忘情剑法成了追魂剑法,任其自由施展,只是偶尔为其指出一两个小破绽。
每一次对练,王越都必亲自上阵。
虽然李逸飞等人的剑术也是突飞猛进。但是若让他们上场跟皇上对剑,要么就是皇上施展不开失去对剑的效果,要么就是他们血溅当场。
每次对剑之时,他都鼓励刘协全力施展,任意攻击,不必顾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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