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忠等部分织田旧臣因为他是织田家女婿,更愿意听命于他。
有些事情,可以心照不宣,但不能放到台面上。
而有些事情,则是非常的无奈。例如,我知道信景依然很尊崇我,通过书院番一事,也说明他的治政手腕大有长进。可是,我必须阻止他征朝,也阻止〖日〗本养成对外扩张的习惯,哪怕他为此和我产生矛盾也在所不惜。因为习惯一旦养成,想再纠正就非常困难了,历史上的秀吉尽管在朝鲜遭到惨败,然而在明治时代却被奉为大陆政策的先驱,成荐后世向朝鲜、向东北侵略的引路人,直到史无前例的吃到了两颗原子弹,才知道反省自己的扩张行为,因为他们自己也深受其害,不仅白白的损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本土民众们也不得不作出了极大的牺牲,生活水平甚至还不如占领区的异国民众。
,“所以接下来的几年,你就和诸位学一学如何处理内政吧!不要再走上以战争转移矛盾的歧路专注于内政,正是你从少时就擅长的事,也是你作为次代幕府将军的职责!”我挥了挥手,起身走出了房间。!。
第一百六十五章:归于宁静(上)
永贞八年夏季.我从关东返回京都。第二年年春.经过大半年的商议和规划1,秀景和其余大老、诸中老达成统一意见,然后以幕府将军的名义,在江户城发布了分藩法和开拓令。
这两项法令的颁发,正是为了解决各藩武士过剩、国内浪人过多的问题。
在分藩法中,幕府允许各藩将领地分给非嫡系继承人,凡获封一万石以上领地的亲族,将可以得到幕府颁发的朱印状,成为低于大名、高于家老的准大名。而分封领地的方式,则可以分为三种,第一种是新领分知,就是拨付一部分资源和资金,让亲族召集家中无地武士和领内的浪人,在领地之外开发新田,另立一宗,成为独立的准大名亲藩:第二种是新田分知,将领内新开发的领地分封给亲族,立为半独立的新田支藩,这类新田支藩的领地只计入内高,免除一切对幕府的义务,各藩依然按照分封时的表高承担普请劳役和战事军役:第三种是内分分知,属于形式上的分封,既不从宗家独立出去,也不授予具体的领地,只从宗家领取与分封石高收成相当的廪米,从而保持各藩领地的完整形态(类似于德11幕府御三卿),但和其余两种支藩相比,这类支藩在藩内的权利也要大得多,可以参与藩主相续、各藩联姻和嫡子嗣立等关键决策,代替藩主出任相关的幕府役职,并且在藩主年幼时.理所当然的担任后见。
另一项开拓令,是配合分藩法而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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