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说。他被称做‘庸王’不是没有道理的。”他找到剑带,扣在腰上。尽管跟多恩的丝绸短衫相配有些奇怪,但长剑与匕首熟悉的重量提醒他自己是谁,是什么身份。“我不愿被后人称做‘罪人’亚历斯爵士,”他声明,“我不想玷污我的白袍。”
“是啊,”她缓缓地道,“那件精致的白袍。你忘了,我叔祖穿过同样的袍子。虽然我小时候他就死了,但我记得他。他高得像铁塔,总是胳肢我,让我笑得喘不过气。”
“我无缘结识勒文亲王,”亚历斯爵士说,“但大家都同意,他是一位伟大的骑士。”
“一位养情妇的伟大骑士。他的那个她现在已经老了,但人们常说,她年轻时是个绝世美女。”
勒文亲王?这事亚历斯爵士没听说过。他很震惊。特伦斯·托因的背叛和“好色之徒”卢卡默的谎言都记录在《白典》中,但勒文亲王那一页里没提及任何女人。
“我叔叔常说,男人的价值取决于他手中的剑,不是两腿间的那把,”她续道,“因此,别再跟我虔诚地谈什么玷污白袍了。损害你荣誉的不是我们的爱,而是你所效忠的怪物,还有被你称做兄弟的那些凶手。”
这一击接近要害。“劳勃并非怪物。”
“他跨过儿童的尸体爬上王座,”她说,“尽管我承认他跟乔佛里不同。”
乔佛里。他很英俊,以年纪而论,也算得上高大强壮,但值得一提的优点就这些了。想到自己一直受他驱使殴打史塔克家的可怜女孩,亚历斯爵士仍然感到羞傀。当初提利昂选择他保护弥赛菈前来多恩,他曾在战士的祭坛前点燃一支蜡烛,以示感谢。“乔佛里被小恶魔毒死了,”他没料到侏儒如此毒辣,“现在托曼是国王,他跟他哥哥不一样。”
“跟他姐姐也不一样。”
这是事实。托曼心地善良,做什么都尽心尽力,但亚历斯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在码头边哭泣;而弥赛菈虽然要背井离乡,献出童贞来缔结联盟,却一滴泪都没流。公主比她弟弟更勇敢,更聪明,更自信。她思路敏捷,礼仪周全,没有什么可以吓倒她,甚至连乔佛里也不行。其实男女相较,女人更坚强。他想到的不仅是弥赛菈,还包括她母亲、他自己的母亲、“刺棘女王”、红毒蛇留下的那窝漂亮而致命的“沙蛇”,以及亚莲恩·马泰尔公主——尤其是她。“我不想反驳你……”他沙哑地道。
“不想?是不能!弥赛菈更适合统治……”
“儿子优先于女儿。”
“凭什么?谁定的规矩?我是我父亲的继承人。我应该放弃权利,让给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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