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端着茶杯的纤手微微颤抖,爱德华可以看见,那双明媚的眼睛,就仿佛一颗巨石的落下,波澜壮阔了起来。
适可而止、临门一脚,这是爱德华最擅长的手段,与其让她一时间心神错乱,而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还不如给她多留点空间,慢慢去回味那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相对于辛西娅这种高傲的贵族小姐,若想知道她喜欢谁,不看别的,就看她到底喜欢和谁死磕,就知道答案了,当然爱德华也没有自信到那种无可救药的程度,至少他清楚认知到,女人就像是一本不可深究的书,如果有人疯狂到要将女人写成一本书的话,那么绝对会比爱德华放在床头的《尼龙眼之书》还要厚上十倍。
有时候暧昧下可以,入戏太深,那绝对是致命地。
随着爱德华坐回自己的座位,辛西娅脸色渐渐回复了过来,看双明媚的眼睛怯怯地看着爱德华,欲言又止。明明就是这么近的一张脸,可在看到那双深不见底的黑色眸子后,就胆怯了。
看着眼前辛西娅那彷徨的表情,爱德华轻轻一叹,端起了桌上那杯墨蒂尔红茶,一饮而尽。
不管辛西娅如何看待,爱德华这一辈子也很难达到她心目中的完美形象,毕竟那种手持大剑、身披铠甲、骑着骏马、大剑一挥,千军万马的存在还是极为少数地。毕竟在和平年代,很难找出第二个像华克逊亲王这样的人物来。
相对在这个大陆土生土长的贵族小姐,多少会有些骑士情节。爱德华不奢求辛西娅能为他改变那从小到大形成的观念,这个大陆对爱德华来说,始终都隔着一层模糊的屏障,在这里的权势也罢,这里的女人也好,爱德华都不是很看重。
骄傲的贵族,虔诚的圣徒,性格怪癖的魔法师,在爱德华眼里,就好像舞台上话剧中的虚假角色,若是不喜欢,离开话剧场便是。
二十多年,一路懵懂走来,能让爱德华记忆最深刻的没有几个人。
孩提时代,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爱德华和布鲁克斯是一对死敌,爱德华更是用棍子敲过这小子的头颅,将他扔进了尼坦区的臭水沟里,结果布鲁克斯很是客气地记恨上了爱德华,而后来爱德华才发现,自己惹上了一个烦人的大家伙。
“一个巴别家族的落寞子爵,难道就不应该低下那颗高贵的头颅,带上小丑的面具……”这句经常从布鲁克斯口中吐出的话语,多少会让爱德华有些不爽。
爱德华也当过虔诚的信徒,可最终还是受不了那种空虚的精神世界,在圣厄斯塔山上呆了一段时间后,毅然离去。而在前几年,又突然对魔法产生了无比浓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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