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很刺眼,这是他走进机场时的第一个想法。他还记得他第一次来到这座机场,走下飞机的下一秒他也在脑海里这样对自己说。
哥伦布约翰·格伦机场虽说是「国际机场」,面积却是说不过去得小,机场里没有摆渡车或是轻轨,从一端走向另一端不超过十分钟。他拿着两个大箱子,在脸书上给一个叫威廉·诺里斯的美国男生发消息。那男生在机场外顺利地接到他,而后,他碰到了一个给自己起英文名为孙艾伦,名叫孙艾伦的上海女孩,开始他人生第一次远离家乡的大学生活。
深冬的天空,在没有下雪的时候很是通透,像是怎样也摸不到的蓝色玻璃,他抬起手来挥舞,就能敲出叮咚脆响似的。
然后一切都更明亮了,当他看到苏瑞拉着行李箱从托运行李处走来。他穿着一件及膝的黑色羽绒服,戴着红白条纹相间的毛织围巾,只带了一个登机箱,一身轻便,就像他曾经离开时那样。
那一瞬间林鹤洋突然觉得这个人好像公园广场上一不小心脱手的轻飘飘的风箏,它总是那么受人瞩目,不受控制地飞向很远的地方,而他就是那个没有抓住绳子让风箏飞走的小孩。
一股莫名其妙的不安涌上来,而他站定在原地,那隻风箏竟然朝他飘来。苏瑞那条红色的围巾像一团火,随着他张开双臂给了林鹤洋一个巨大的拥抱,而阴差阳错地,林鹤洋不知道自己犯了什么毛病,他抬起手来——这个动作中溺爱远大于玩笑——摸上苏瑞向四面八方炸开的头发。苏瑞那张即便是二十几岁依旧顶着婴儿肥的脸丝毫没有给他这个行为起到什么阻碍作用。
更糟的是,苏瑞好像很配合他似的,头顶的角度与他的手掌如此地契合。然后他抬起头来,眼神仰视着他,懒散的语气好像在撒娇——在别人看来或许是正常的姿态但林鹤洋就是这样认为的,相当确定、杜绝反驳——「有好好学习吗?」
林鹤洋白眼翻到天上去,「学个鬼,你在这里的两週我已经安排好了,咱们玩个够啦——」
当然,即便是只活了二十年的林鹤洋也应该知道,人生总是事与愿违。平安夜前一天清早收到二姐的短信时苏瑞刚在他的房间住了两天,他们还没开始他们的环俄亥俄州road-trip计画,苏瑞连床垫还没焐热就被他撞开门从床上拽起来。即便是林鹤洋也知道他这种操作太超过了但他顾不上这么多,因为如果他二姐没有故意整蛊他的话,他需要在两小时之后到达哥伦布国际机场接他那从多伦多前来的亲爱的二姐,而第二天要做好准备迎接他那从温哥华前来的一大家子,包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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