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了一个鬼脸,天乐大笑着跑开。
阳光落满的街头,穿白裙的姑娘,身后追着一个穿白色衬衣的少年,那时阳光正好,他们正恩爱。
狠狠的闭眼抬头,将眼眶中的泪水憋回去。
只听的电话里刘玲玲无措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天乐,天乐,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
“我没事。”藏好自己的情绪,天乐应道。
该是知道的啊,与她从高中到大学相好久的朋友,还是大学与她一起相交的朋友,都该知道顾卿便是她的死穴,不能说,不能碰。
“我真的要上班这会没空过来。”
实在是身心疲惫,这时的她只想一个人好好呆会,不想与热闹为伍。
“天乐,你还是过来吧,秦歌说他肿大,有病就得治啊,这可是你说的话啊,而且他这可是属于男科!”
好吧,天乐总算是接受了,高子打不过胖子,正常人说不过奇葩的刘式理论了,不得不承认,她败了,被刘玲玲和秦歌这一对奇葩组合彻底打败了。
“我下午过来,现在要工作就这样,下午见。”
然后天乐果断的挂了电话。
C市的天气远远好过北京城,此时不过三月便已是阳光灿烂。
三月是部队里最忙的时候,当然部队里说的忙,说白了也就是忙着训练。
而三月是新兵训练的开始,三个月的新兵训练,熬过了就是好样的。
这些似乎不关权少野这个团长的事,但其实事关重大。
因为新兵训练之后,便有军事演习。
军事演习啊,想想,权少野便觉得振奋无比。
部队的生活是枯燥无味的,但枯燥无味的同时也是充满了挑战与激情的,多年的军旅生涯让权少野的潜能一步步被激发出来,如今走到这个位置,也都是靠他自己一步一步打拼下来的,而不是依靠着家里,这是他最为自豪的。
部队的生活造就了如今的他,沉稳干练,果决。
而年少的浮躁,自大当早是随时间掩埋在时间的尘埃之中。
华灯夜上,正是销,魂,时,天乐,秦歌,刘玲玲齐聚于她们最初相识秦歌的地方“爱惑”
当然,他们并不是在“爱惑”底下一楼的迪吧,而是奢华的包厢。
想来也是,以秦歌的知名度要是往那迪吧一去,那还不得整个疯了。
“天乐,你这几天是死去哪里了?电话打不通,家里,单位也都找不到人,老实说做什么去了!”端了一杯红酒,刘玲玲往天乐身边一坐,开口就噼里啪啦的问一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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