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想挡都挡不住,何况我有足够的钱给我买乐子。
我一骨碌从床上爬起来,顾不上梳洗,就给王军打电话督促一下他的任务。他们宿舍的电话铃响了好久,才听见王军带着浓浓睡意的声音,还夹杂着其他人被惊醒好梦的抱怨声。
“美女,有什么指示?”
“猪!你该不是忘了你的任务吧?”
“怎么会?就是借给我一万个胆子,我也不敢呀!”
“算你识相!”
“不过你要告诉我。干嘛非要加上我和你正好八个人,而且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而且一定是男老乡?难道有了我,你还要相女婿?”
“笨猪!我就是要相女婿也不关你的事,是不是?想想看,八个人不正好凑成八仙吗?”在家乡,重要场合的酒席在每桌的人数上有着严格的不成文规定,八个人不能多也不能少,据说这是先人们受了八仙的启示而形成的规矩。我这样突发奇,无非是想让自己的生日宴提高一个档次,还有如果邀请了女生去,难免会分散我的焦点效应,今天晚上,帅哥们只能围着我转,怎能让别人分了一羹汤去?
“哈哈,我明白了,原来你想当何仙姑呀!那么我就作吕洞宾。”
“随你爱当谁谁谁,记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
电话里传来王军的一阵坏笑,“我记得何仙姑和吕洞宾有一腿的。”
“臭美吧你!”我啪的一声扣下了电话,心里美滋滋的,不管怎么说,有人追求自己,毕竟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
我做十年大梦也想不到,在聚会上,我会遭遇我久久不能愈合的痛——李一,而王军正是我们引路人,也是我“移情别恋”的始作俑者,王军自己也说介绍李一认识我是他这辈子做的最大的蠢事,搬起石头不但砸痛了自己的脚,而且砸伤了自己的心。说我移情别恋,可真有些冤枉我。王军和我的关系只能用他自己的一厢情愿来概括。和他在一起彼此太熟悉了,我对他的热情已经有了相当强大的免疫力。
傍晚,在王军几次三番的电话催促下,我才来到大酒店。在我的印象中,所有的女主角都会姗姗来迟,越是大牌主角就到得越迟,那不叫迟到,而叫做份量。那一天,我穿了一件紫罗兰色的连衣裙,拉直处理过的长发随意飘洒在肩上,走在路上,我随时随地地感觉到自己飘逸如云。穿这样的衣服,在那个季节,明显得单薄,但是为了美丽一点,我不在乎做出“冻人”的牺牲。
走进酒店大厅,我一眼就看见了王军他们,那一群叽叽喳喳的艺术院校男生,但是他们没有吸引我的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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