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死都不准变。即使我动摇即使有时候我走神,你也要一直一直守着我。”
他稍微思考了下,少许,承诺,“好的。”
明明只有一会儿,程见雪却觉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交握着的手微微出了一层薄汗,终于她长嘘一口气,郑重道,“只要你一直一直陪着我,我有信心终会忘记他的,你守着我等我爱上你好不好,我一定做得到的,我一个人在井下守的太苦也太久了。”
单恋是场无望苦守,她已然筋疲力尽。
望着门所在的方向,对着程暮雪,她的嘴唇开合,“现在我已经找到愿意解救守护我的人,要离开了,现在换你受折磨了!”
曾经,她以为遇见沈迟是一生中最大的幸事,多年以后,她终于明白,以那个横空出世的江福慧为分割,在她之后在她之前的所有遇见,注定了只有一个结局,那就是——
不幸!
她用了整整十年的代价终于明白,终于懂得放手。
幸好,她醒悟的还不算太晚,幸好,一切都还来得及挽救。
程暮雪是在社交圈摸爬滚打惯了的的人,回到酒席上时,已丝毫不见方才歇斯底里的痕迹。
社交手腕施展开,一众男人纷纷感兴趣地将话题转移到程暮雪身上,聊起正在拍摄的电影,名家执笔名导执导,明星大腕云集,作为影片的女主角,她有望再折影后桂冠。
沈迟这个人他的奇特之处就在于他好像从来也不表现的奇特,却不知为何,总让人生生觉得这人奇异非凡,不同与常人,像现在,他正如其他男人一样端着酒不时与人碰杯,偶尔插嘴一两句一副乐在其中的样子——
这个人,无论在那种圈子里都能混的如鱼得水,因为够虚伪。
凡事物极必反,程暮雪独领风骚,他们这一桌的风头完全被她独占,福慧无意中瞥见桌上其余女士对视的眼神,明白——反击战就要打响了!
关于名媛淑女的定义,虽无明文规定,但在餐桌上却有那么不成文的一条——
不管再喜欢吃的菜,只要在公众场合,一道菜最多夹不能超过三次。
呵呵,当然这对自认无成为淑女潜质的福慧是没有任何约束力的,如无人阻挡,横扫整盘红焖大虾对她来说是没有任何压力和为难的。好在的是福慧虽然有时有些没心没肺,但看人脸色的功力修炼的还不错,所以一直没胆实行扫盘这项大业。每每她正吃的忘乎所以,某人就会适时地筷相助——替她夹菜,福慧虽然心中不满但也知道是时候适可而止了,所以她的内心虽然很彪悍,但……貌似被压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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