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也很能理解暮秋当时的感情了-暗恋嘛。所以为了自己不背她报复或者当作把柄,我还是极力的忍着没有说,呵呵,基本上我一直觉得我比暮秋更有心眼儿。
我和暮秋都对对方有很深的感情,当初在我没有喜欢上秦悟的时候我也有点喜欢林幻,并且我还和暮秋说了,我说:“我们两个总是那么友好,我想什么时候也有个敌对的情况,看看我们两个是怎么处理的,比如什么拔刀相向啊,什么生死对头的,我就最快的办法就是当你的情敌。而且还是最容易和好的方法。”我当时被暮秋敲了一下脑袋,然后被她“赞叹”成长了一个别人理解不了的脑袋。
在要说他之前,我还是得先说他的手。
我本来说要和暮秋当情敌的,可是后来我就被一只手给勾去了魂,当然是秦悟的手。
我的手是那种又小又短,手指又粗又胖的类型,当我第一次觉得自己的手很难看时正是我看到别人好看的手时,比如暮秋的手,又细又长的手指,而且细嫩的皮肤也让人看了赏心悦目。后来我就对别人的手很在意,经常会看别人的手长的什么样子,甚至有一段时间我能够根据手来辨认人,全班同学里我可以不认识这个人的脸,但是一定认识这个人的手。
但是当我把所有的同学的手都认出来后,我就开始做比较,有的人手指长,指节宽,有的人手指短,指节窄,有的人手心厚实,有些人手背青筋突起,有些人手很秀气,有些人手很浑厚,每个不一样的人都有不一样的手,最后我找到了我认为最好看的手,又细又长,指尖微微上翘,尤其是小手指很长,还很白,长在一个同样好看的男生的身上,那就是秦悟。可以说我是先喜欢上了他的手,然后喜欢上了他这个人。
第5节:霸道情人(5)
喜欢上他的时候我就曾经想过,那么漂亮的手,如果握一下会是什么感觉呢?因为暮秋的手也很好看,除了比秦悟的手看起来小些,单薄一些外,也属于手中上品,所以还拿过她的手当作秦悟的手握了握,可能是因为我们两个总是在一起,手也没少拉,所以感觉不出来什么特别的地方,此后这样的想法就消失了,取而代之的就是那个一直想碰触一下秦悟的手的想法。并且是很强烈的想法。
我就开始实行我的“握手”计划,可是到现在都没有成功。
除了喜欢他的手以外,我还喜欢他的样子。不可否认的说,我是一个超级花痴,帅哥对我来说比水蜜桃果汁还有诱惑力。对于我这样爱喝水蜜桃饮料,一天要喝上三瓶以上水蜜桃的人来说他就和水蜜桃一样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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