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有一个很爱很爱的女人,我们两个人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个一无所有的傻小子,我连一个像样的家都不能给她。”
我默默的喝了一口啤酒,有一股又冲又凉的感觉一直滑到了胃里。或许是压抑的太久,沈飞好像要把心里所有的故事讲给我听:“那个时候我大三,只有一种很荒诞的观点:在学校里我能学到的东西和我要丢掉的东西成反比。我旷课、抽烟、打架,整个学期几乎连一个星期的课都没有上过。那个时候我在外面打工,认识很多人很杂的人。”
他眯着眼睛看我,嘴角带上一抹戏谑的笑:“周未末,你见过黑社会么?”他没有等我回答,径自开口,“我见过,而且还混过,听起来是不是很荒谬?”
我喝着啤酒,低声说:“或许那个时候的人只觉得黑社会神秘又帅气,呵呵,谁小的时候没看过古惑仔?谁不都想热血江湖?胆量不同而已。”
“呵呵,你倒看的透彻。”沈飞笑起来,眼底蒙上了一层酒意,可他的人终究没有醉,“那时候年轻气盛,总觉得在那群兄弟里混的风生水起才叫活着。每天醉生梦死,倒也是一种生活态度。”
“嗯。”我低声应了一句,可怎么听都觉得沈飞有点跑题了。
“那个时候我有个很喜欢的女孩,她很干净,从里到外都是干净的人,和我不同。我经常送她坐上回学校的车,她不说话,隔着窗户看我。有的时候我就在想,我到底有没有资格让这个女人等我。我开始觉得自己配不上她,每天在不同的地方打架,喝酒,不接她的电话。每天回家的时候她总是哭着给我上药……”沈飞灌了两口啤酒,转头问我:“听起来是不是挺像电影小说的?”
“呵呵,有点。”我傻笑,不想打断他的话,“那后来呢?”
“我有个很好的兄弟,我管他叫大雷。他比我大五岁,每次出去的时候都会罩着我。打架他第一个上,离开的时候总是他殿后。每次跟我回到家,他都会跟我女朋友说:‘弟妹,沈飞今天挺好的,没伤着他。’我女朋友就一语不发的看着他,然后拿出了药箱替他处理伤口。”沈飞说起他女朋友的时候,脸上总是泛出一抹别样的光彩。我似乎有些嫉妒这个女人,因为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会记得女人对自己的好,尤其是像沈飞这样的男人。
他接着说道:“她那个时候总喜欢往家里买些小玩意,把我那个勉强能称作家的狗窝装扮的更有人情味些,更像个家。每次我送她回学校,她都会隔着窗子问我,沈飞,跟我回去吧?”
“我就跟她说,乖,笑一笑,我喜欢看你笑。”沈飞的声音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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