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我是她表妹,一直在外地的,最近才听说她不在了,想来看看她。”
“表妹?都死了三年了你才听说?”
“是啊。”我含糊地应。
本子是“骨灰暂存登记本”,郭真珍的名字前登记的日子确实是三年前的,后面提取的日子则是在一个礼拜以前,提取人的签名非常潦草,除了一个“王”字,就认不出来了。
“谁来领走的呢?”我问。
“我怎么记得?这里每天都有人被送来,有时候一天来四五个,一般都不会马上烧了马上埋,存放几天就领走了,前面这几页是结存下来的,没人领的每年都延续下来。”
“那来领的话需要什么证明吗?”
“一般自己的身份证就可以了。”
“没证明是她的亲人就可以领走?”
“嘿!我说你这姑娘,你调查我们呢?”他一下子就警惕起来。
“不是不是,我就好奇。”我连忙摆手。
“谁还吃饱了撑的?冒领别人的骨灰?那又不是好东西!”他不屑地把本子收起来,不再理我了。
那确实不是好东西,但滕志远为什么要留着柳意的骨灰呢?如果不是他,又会是谁呢?
我满腹狐疑地离开殡仪馆,现在唯一能证实的是郭真珍确实死了,但是三年来并没有埋葬,而是一直存放在殡仪馆,直到一个礼拜前才被人领走。为什么呢?为什么中间隔这么长的时间?那个领走骨灰的又是谁?还有去银行转帐冒用郭真珍名字的又是谁?
难道滕志远三年前就在策划这起阴谋?不,不可能,我清楚地记得,三年前根本没听说过黄大坤,也没听说滕志远跟黄大坤有交道,更没有听说过柳意,按柳意日记里所说,她遇到滕志远是在半年前。
郭真珍的骨灰被领走是在柳意死之后,会不会……?
签名的字迹不是滕志远的,虽然隔了三年,我还依稀记得他的字迹,那不是他签的名字,会不会是郭真珍的家人呢?郭真珍好像不是本地人,我记得有次过年的时候滕志远曾经告诉我,为了去谁家过年,他们大吵一架,然后他就跑到我这里来寻找安慰。
我很后悔自己没有记日记的习惯,如果我也跟柳意一样,把发生过的事以自己的方式记录下来,我就不会像现在这样想的头痛了。
也许我应该去找一找柳意的母亲?至少她应该知道给她钱的是谁。
可是柳意的母亲又住在哪里呢?
柳意曾经说她父亲是原国有资产办公室的主任,滕志远也说过,他们是住一个机关大院的,而滕志远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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