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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我不爱你!”元宝冷冷道。
“我不信。”宣名容笃定道,“你若不爱我,怎么可能还一直戴着我送给你的东西?”
“我带着你送的东西?”元宝不解地看了下自己从头到脚,哪儿有他的东西。
宣名容把自己手抬起来,眼中出现了欣喜与笑意:“那天在我家的酒店里,你站在我旁边的时候,我看到你手上戴着的了。它明明已经停住不走了,你却还戴着它,你敢说你真的一点也不爱我了吗?你看,宝宝,我也没有丢,所有有关于你的东西我全部都留着。”
元宝看着他腕上的黑色皮带手表,恍然大悟。原来他说的是那块手表,那的确是她答应他与他交往那天,他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对,虽然不是特别贵的东西,但也不便宜,在当时也有一千多块的。当时,她很宝贝那块手表的,每天洗手都要小心翼翼地拿下来放到一边,洗手再戴上。可以说,它就是他们的定情信物。
然而,她要告诉他,她之所以从来不肯摘下手表,是因为想要用它来掩住腕上的疤痕吗?之所以坏了也没有丢掉,是因为舍不得花钱买新的吗?反正有手机有电脑,又不需要时间,浪费那个钱做什么?
当然,在遇上安慕良以前,不排除她心底里的确有那么点儿小小的纪念意思,可是现在,那块手表……
那块手表哪儿去了?元宝想了下,才记得起来那天在安家,安爸爸送了她新手表,旧的那一块被安慕良随手放进了口袋里,至于它后来的结局,元宝还真的没在意过。
都说初恋是最值得纪念的,能让女人记一生一世。可是,她身边那个男人啊,却是以各种各样的邪恶与搞怪方式将她一生都占据,霸道地推挤掉了一切多余。初恋?那是什么东西?她都快忘得差不多了。
想起那个人,元宝脸上难免出现了羞涩与喜意。宣名容大喜,他以为是自己把手表拿出来,让她记起了他们曾经的美好。正要再说些甜言蜜语哄她,元宝却在这时抬头笑道:“我想你肯定眼花了,那块手表早被我儿子调皮拆得不成模样,我妈扫地的时候,不知丢进哪个垃圾筒里去了。”
她说着,抬起了自己的手,捞起袖子。
宣名容的笑眸接触到她细嫩的腕间那一块镶满了碎钻宝石的精致女表时,呃然静止。
元宝放下手,平静道:“这是我老公的爸爸送的,英文我不会念,据说中文叫爱彼。我还有一条项链叫无云,是我老公的爷爷送的,太贵了我不敢随便戴出来。还有我的婚戒,看看,我老公亲手设计的,名字叫唯一。全世界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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