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击倒一个人,在他们反应过来之前冲出包围圈往亮的地方跑,我就能得救了。他们就算追也不可能追出这条街。法质社会,大路朝天!见不得光的硕鼠也只敢在黑暗里生存。
不过,前提是我的速度必须够快,可以给他们个措手不及。一但我慢了一分,被我击倒的旁边两人又够机灵的话,我肯定又会被抓住。我必须得选个可以一击得中的。选谁呢?我拿的光扫向他们,突然暗暗一喜,恩!好,就他了!
这是个光头,身高在这些人中算是矮的,许是酒精的做用,他的上眼皮和下眼皮一直在打架。有风吹来,似乎还有摇摇欲坠的趋势。现在给他张床,我想他会在三秒钟内去见周公!相对与其他人,把他击倒的把握要大很多吧?
就在我暗自打量他的一秒钟,上天保佑,他的眼睛完全闭上了,身体也跟着向一侧倾斜。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我飞快的往前一跨,腾跳、悬转、出腿!一个完美的回旋踢就招待在了他脸上。
如我所想,他像一只破风筝一样往旁边栽去。我出手太快,旁边人都没反应过来,本能的出手去扶他。借着他们失神的一瞬间,我飞快的冲出包围圈狂奔出了两三米远。
“抓住她!别让她跑了!给我站住!”一瞬间的功夫必竟短暂,人群中不知谁大喝一声,紧接着那帮人呼拉一下追了过来。
哼!站住?站住的是傻子!哪管后面追的多疯狂,我就像打了鸡血一样往前奔跑着。
哈,看来,看来真的要相信奇迹了,我飞快的跑着,心里竟生出一种说不出的喜悦。
那滋味如同久旱的禾苗迎来了甘露,如同快要溺死的人抓到了救命草。就一个字~爽!快跑,在快点!在有五十米就安全了!到时候我一定把警察领来把你们连窝端!看你们这些社会的败类还能嚣张几时!快点,在快点!
我喜滋滋的跑着,满心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可是我好像忘了一点,那就是“福兮祸所兮,祸兮福所依”太高兴或太悲伤都不是什么好事。人永远不能把眼前的结局看成结局,更不能把眼前的喜悦当成喜悦。
我千算万算却算错了一点。今天下雪了。而我又穿了高跟鞋。试想一下,穿着高跟鞋在又滑又湿的雪地上跑快了的结果是什么?不错,是摔倒!于是,我很倒霉的摔倒了。
手臂处传来一阵麻痛,那钻心的疼痛像血液一样流遍全身。倒在地上,我连一点爬的力气都没有了,更别说站起来继续跑了。
见我跌倒,他们脸上露出难以形容的兴奋。嘴里喊着难以入耳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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