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小弟们当然更清楚他的这个习惯,平时在这个聚集地集合的时候,都自觉的不去靠近三楼上四楼的楼梯,就更别说会有人胆大包天到爬到四楼上去了。
今天自然也不例外,三楼大厅里,有差不多二十个小弟正襟危坐。平时他们也不会这么严肃,毕竟这只是个算不上黑社会的小混混聚集地而已,根本谈不上什么纪律之类的东西。但是有一种情况下是不同的,那就是老大丁宣忠上四楼的时候,下面的人纷纷是大气都不敢喘的,自从那次有一个不长眼的哥们被丁宣忠吩咐从三楼扔下去差点摔死的时候。
丁宣忠也同样大气不敢喘,因为和三楼小弟们的懵然不知不同,他十分清楚,一个应付不好,门里面的那个人只要抬抬脚就可以踩死自己这一群人,不费吹灰之力。
“事情失败了。”里面的人少有的叹了口气,“你有什么好主意没有?”
丁宣忠受宠若惊:“我这种猪脑子哪里想得到什么好主意。”
“呵呵,你倒是学会谦虚了。”那人冷笑道,“带人进监狱让张京东闭嘴的是你吧?你好大胆子啊,拿着鸡毛当令箭,居然做出这么大事来”
丁宣忠额头上冷汗滴下来,匍匐在地道:“我也是一时情急,如果让他开口,被飞南知道的话就……”他本以为里面的人会大骂一顿,然后让自己闭嘴的,下意识的停顿了一秒钟,却没有听到说话,只好继续说下去,“被他知道的话,以他的性格肯定会闹的不可收拾。”
“所以,你就悄悄的给疯丫头送信了?”那声音不紧不慢,不悲不喜。
丁宣忠应道:“是。当时我认为这是最好的选择。”
“你可知道,你的这个选择差点要了花飞南的命?你可知道你的这个选择也差点要了风舜华的命?你可知道你的这个选择让我已经暴漏了身份?”
连续三个气势汹汹的问句,丁宣忠大气也不敢喘,不敢发出任何声音,仿佛害怕那人会从房间里冲出来一般,虽然那是过去从未发生过的事情,这人一向故作神秘,为了他丁宣忠还特意修了后门,直通外面的巷子。
这人的第一次出现是什么时候呢?丁宣忠发现自己有些记不清了,是十年前,还是十一年前?那时自己还是街面上的一个普通小混混,守着父母留下的这所房产度日,吃喝嫖赌,无恶不作。只需要把房子分隔租出去就可以获得足够普通人生活的收入,但是对于那时的丁宣忠来说却并不够,一晚上带着狐朋狗友们潇洒一场,就需要花掉半个月的房租。于是,第一次抢劫的开始也没有犹豫多长时间,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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