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先生的。哪有人會想到第三者只要付一半責任。她說她委屈,我看誰也不會同情她。
我為什麼這麼痛恨第三者?有讀者問過我,不過我都輕描淡寫,說是為元配打抱不平。這是ㄧ個秘密,我很少去談,只有我男朋友知道,當他提到想見見我住在雲林的家人。我說我老家只有我爸爸和阿姨住。他問我妳媽媽呢?我才將這個秘密告訴他。
小時候我都站在我媽媽這邊,同情她、可憐她;懂事之後,我開始質疑她的離家出走會不會只是為了逃離我阿公的掌控而想過自己的生活。現在我卻有時候也會有點恨她,因為她這樣讓我變得對婚姻很混亂、很害怕:我結婚後會不會像媽媽一樣有公婆問題?已婚男人很容易外遇?婚後我可不可以繼續我的寫作生涯?結婚生子之後我能不能滿足孩子對我的需求?我有將這些困惑、害怕和我男朋友談,雖然他ㄧ再保證我擔心的事情婚後ㄧ件都不會發生:他父母很開明,結婚不必和公婆住;他會永遠愛我,不會有外遇的;婚後我可以繼續寫作,他會盡量分攤家務;孩子他會一起養育,不會全丟給我。
和這樣的男人結婚應該很教人羨慕,可是目前我就是沒辦法答應他的求婚,請他再給我ㄧ些時間解決自己這個情結。
其實,我並沒有花太多心思去療癒自己這個情結,要不是接到讀者J的信,我也不會去將痛恨第三者與自己不敢踏入婚姻的事情聯想在一起。這一點倒是要感謝她。
J在信末好像試著要說服我,社會對第三者有歧視和汙名化,就像對同志一樣。她又提出第三者有惡的和善的,而她是善的。感覺上她試圖為自己標上〝善的第三者〞,她是想為自己減輕罪惡感嗎?第三者也有罪惡感,這倒是我不曾想過的。
再次提筆寫信給她。
J:
妳說曾經是我的讀者,知道我最痛恨小三,所以想要我多了解一些妳們這樣為愛癡迷的人。是的,我也知道有很多已婚女性外遇,外遇對象社會稱呼他們為〝小王〞(當然這名詞老實說的確比較不像〝小三〞一詞來的汙名化。這表示目前台灣還是個父權沙豬社會)。我有男性友人是〝小王〞,他是個老實、善良的好男人;我也知道有很多人是同志,我尊重她/他們的性傾向。我也有已有伴侶的男性同志友人有外遇。如妳所言,公平一點,我們將這些人統稱為「親密關係的第三者」。不過,我就是很討厭「女性第三者」,沒有辦法,我就是討厭,純屬我個人關係。
對妳所說的〝第三者的委屈〞,是因為男方主動來告白而不是妳主動去勾引他,社會卻將妳說成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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