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觉得能将自己喜欢的东西一一入手是人生一大幸福。她得意地让我看她刚买的战利品,那是个造型很特别且闪闪发亮的耳坠,她说在展示柜里第一眼看到它时,就立刻决定把它买了下来,她觉得这就是一见钟情。
徐吟姿指着我的包包说:「你这个胸针哪里买的,还挺好看的。」
我望着别在包包上的胸针几秒鐘,才想起那是刚交往时他送我的,有次在和他逛街的途中看上了这个胸针,我当时犹豫了很久,最后因为觉得价钱有点贵而没有买,没想到隔天他居然买来送给我,且微笑地对我说:「我的兴趣就是收集所有你喜欢的东西,我会把它当成此生的志业永续经营。」
后来我因为很少别胸针才把它别在我的包包上面,要不是徐吟姿今天提到这个胸针,否则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抑或是我已经太习惯它的存在,反而没意识到是否要将它从我的生活中移除。
徐吟姿看我欲言又止便对我说:「是林学文送的吧。」
我点了点头。
「要想走得更远,首先要丢弃的就是那些沉重的包袱。」徐吟姿把手搭在我的手背上,「不过,很多事不宜操之过急,放心,我会陪着你的。」
徐吟姿的话让我内心感动不已,之后聊天的话题都围绕在一些较轻松的校园趣闻,我们就这样一直间聊到接近下午五点才离开。
回程的路上原本打算直接回住处,但突然想起自己很久没吃罗宋麵包了,看一下时间现在刚好是麵包刚出炉的时间。罗宋麵包算是我最喜欢吃的麵包之一,尤其是那间知名老店的罗宋麵包更是美味可口让我魂牵梦縈。不过当我走到店门口时便开始有点后悔,并不是因为店内挤满了人,而是我想起他以前只要和我吵架后都会来这买罗宋麵包哄我消气,我想这才是我很久没吃到罗宋麵包的原因。
我一走进店内远远就看到架上的罗宋麵包剩没几个,我三步併成两步快速向前走,当我挤到架前时只剩最后一块罗宋麵包,就在我正觉得幸运时麵包就被人夹走了。虽然对方很有礼貌地想把麵包让给我,不过我拒绝了,因为我最近常告诉自己:「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该强求。」
走出店外时我突然觉得很沮丧,去推本溯源,还是因为我太容易想起他了,也许徐吟姿说的没错,想走得更远,先得丢弃不必要的包袱。
我拔下胸针随手丢进身旁的垃圾桶里,不过向前走了几步后我又转身折了回来,因为我觉得我应该把关于他的东西统一集中,再找个黄道吉日一起丢掉,象徵着挥别过去,这样会比较有仪式感。
当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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