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乎不再去夜店。她很清楚这些男人们在酒桌上酒足饭饱之后想做什么,所谓的喝酒聊天谈艺术人生都是他妈的扯淡!他们习惯于出没在北京最香艳的角落里,用各种各样白天不敢用的最粗俗的眼神和语言讨论女人,把触角伸到每一个可能出现美女的角落。她早已把自己的人生目标确定的非常清楚:金钱和被人仰望的快感。她看了形形色色的书和电视剧,得出的结论就一条:女人依靠自己努力在男人堆里去博取这一切,显然是奢望,捷径就一条,那就是要征服男人。征服了男人,就征服了他的金钱,就征服了他手中的权势。当然,如果能付出最小的代价,那是最好不过。她曾经认真地计算过她和陆戈的交易,得出的结论是:还不算吃亏,按他小子的身价,有点便宜了这个王八蛋!
她需要一个女人在这个社会上正经八百的角色:妻子。这个角色她必须要扮演,这是被人仰望的前提,而且她肯定要把这个角色尽力地塑造完美。在她失去童贞以前,她并没有考虑过这些。她觉得和老席这个混蛋那一晚上过后,她做为女人的砝码忽然丢失殆尽。她不得不重新考虑自己的定位,她觉得似乎自己已经没有资格在那些优质男人面前挑三拣四。她必须先于那些比她优秀的女孩子之前先下手为强。她对自己的手段相当自信。
王湖黎非常清楚女人的优势并非完全在于一个完美的脸蛋,当然,如果能有一张漂亮的脸最好,最起码有了能够吸引男人们的最基本的要素。她在那些男人堆里混的时间不算短,最大的收获就是她十分清楚男人们都喜欢什么。她觉得一个女人完美性感的身姿,优雅的举止谈吐,天真的眼神最能博得男人们的喜欢,尤其是一定要装的什么都不懂,一副天真永远带着“为什么”的面孔。男人们尤其喜欢女孩子的“清纯”,不喜欢心事重重,比男人们懂得更多的女人。她一定要让男人带着她出现在别的男人面前的时候,面部表情充满骄傲和炫耀。她读名著、练瑜伽、看画展、听古典音乐,其实大部分是为了满足男人们对女人的审美爱好。她学会了怎么在男人面前恰如其分地展示自己的胸部、大腿甚至手脚或发型,并且在不刻意间关注着男人们的反应然后在不断加以改进。她有时候甚至自以为是地认为,天下没有她俘虏不了的男人,就看她愿不愿意而已。
王湖黎十分清楚,所有的女人最最值钱的黄金时期就是十八到二十六岁之间。十八岁以前小女生还不具备女人的魅力,二十六岁以后很快就会变成鲜有人问津的“剩女”。这八年时间对于一个女人实在是太短暂了。屈指一数,自己已经是过了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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