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钟意有恋足癖。这是无论他再怎么样风度翩翩文质彬彬西装革履都改变不了的事实。
他有一个哥哥,小时候每次踢完足球回家就喜欢光着脚丫,脚气特别重,让钟意苦不堪言。也许是物极必反,从那时起,他就对白白嫩嫩的脚丫有一种特殊的痴迷。
他有一个尤其钟爱高跟鞋的邻居,她似乎每天都穿着样式不同的高跟鞋,如果不是那天晚上她拖着一双一次性拖鞋,钟意一定不会发现,她长了一双这么好看的脚——那是一双脚趾白净、指甲圆润、泛着健康的淡粉色光泽的脚,一想到这样一双脚触碰自己的身体,钟意微微颤栗,好在对方并没有注意到他此时的失态。
经过心理医生的疏导,钟意本以为自己的怪癖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结果在狭小的电梯间,多年不见的那种狂热感瞬间袭来,快要冲垮他的理智,让他心乱如麻。
钟意和江铂溪的上下班时间其实是相近的,所以每天早上到了点,他就会躲在门后面,透过猫眼观察着邻居的出门时间,然后装作凑巧的样子。他知道她每天打车去上班,便主动提出送她上班,只不过次数多了,她也察觉出不对劲。大家都是成年人,有好感表现出来便是了,他相信她是一个聪明的女人,所以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感情。
前几天下班,听说楼道里的电梯坏了,他既担忧又欣喜。担忧她穿着高高的高跟鞋,要如何迈上这重重高楼;却又期待自己能及时赶到她身边,呵护长着如此一双白嫩小脚的人。
老天还是很眷顾他的,他在楼梯前正好看见面色踌躇的江铂溪。没有多想,钟意把自己的公文包塞到她手上,将带着惊呼的她拦腰抱起。她身材很好,抱起来非常轻松,穿着黑丝的一双腿在中意宛如鱼尾一般面前晃悠,在这种情况下,也不知道是哪根神经不对劲,他好像没谈过恋爱的毛头小子一样,一股脑就告白了。
(五)
看着钟意一口气将自己抱上十三楼,江铂溪心惊胆战。
一面在内心计算自己的体重,回想最近的饮食和健身,担心他负荷不起自己的重量;一面不可避免的肢体接触让她内心久违地小鹿乱撞。
也不知道是因为抱着她上楼,还是因为说了那些让人害羞的话,钟意白净的脸颊染着可疑的红晕。
“你、你脸红什么?”江铂溪很后悔自己的口不择言,因为她刚说完这一句话,猛然发觉自己的脸也烧起来一样的滚烫。
“咳咳、咳,”钟意很刻意地解开了内搭的衬衫扣子,“你脸红什么,我就脸红什么。”
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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