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又何必保留金笔和札记?丢了它岂不更快活……”唐欢的迷糊外表下却有颗玲珑透明的心。
“我不是那种人,我有血有泪有感情的。有人为我自杀,我当然会难过,会铭记在心。”巩群翰反驳道,他不是冷血动物,他也有过煎熬挣扎的。
“是啊!不知道巩医师之前风流史的人还真容易被骗!”唐欢泼他冷水,他立刻像只战败的公鸡般垂头丧气。
“你在调查我——”巩群翰怒不可遏地胀红了脸。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她不置可否地冷笑一声。
“我不跟你扯了,懒得理你这种人!”他气愤地逃离了唐家。
唐欢是很“恨”巩群翰没错,但说起来渊源可太多了。
十年前巩群翰从未注意过她。因为她当时是个黄毛丫头,所以他没挑中她辅导。她的“大哥哥”是个乏善可陈的老古董,光听他讲话就想睡觉。她武断地认为巩群翰是“以貌取人”,挑美丽的明旋而不选她。十七岁少女的心是易感的。
而且那些情诗其实全是她的杰作,明旋根本是个不爱念书的人,国文从未考超过四十分,所以那些深情易感的情诗,全是她一手代笔的,所以每一首诗她才都能倒背如流……
当和巩群翰再度相逢时,他居然没认出她来,她是麻雀变凤凰没错,可她再三提醒他“以前”是否见过她,他却只记得那三次她的“顺手牵羊”之作,真是气煞她了。
况且她也怀疑明旋自杀的原因并不单纯,可能是被巩群翰始乱终弃,所以才走上绝路。当然,这件事已死无对证了。
最可恨的是,他竟然不记得她“写”的情诗的只字片语……
唐欢对他的罪状足以倒背如流,琅琅上口,她够有理由“恨”他了吧!
她和奶奶在外国“行走江湖”多年,一直到奶奶病危才回台湾定居。也言为如此,她才有机会再碰到巩群翰。
冤家路窄,她可是当桃色脱衣舞娘时就一眼认出他了,而他竟然和其他男人一样,只当她是快到口的肥肉。
男人真没一个好东西。至少唐欢还没见过。
重读以前的少女手札,看着自己十年前的字迹。有一件事她一直不愿意去承认,那就是她当年是否“假戏真作”,也爱上巩群翰?
她现在一直找“机会”接近巩群翰,她非要他爱上自己不可,她会用尽各种方法的。
让他爱上她!掉入这个爱的陷阱!
第四章
“怎么啦?无精打彩的。”江凯和巩群翰坐在一家PUB的吧台。巩群翰只是猛喝酒,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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