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从不见人……
如此,代言收了子三的小说,给了落月。
那时的子三已经十六岁。自己的生活都像是小说,创作几乎随手就来,一天二万字丝毫不费力,从不修改,不写提纲,亦不再看。只是文笔上亦有保留。因她要维持所需的状态。
给落月写小说时,被迫着尽了全力。因落月的要求过高,子三的文字必须要达到她身份的高度才可通过。大概,这便是代言的初衷。子三想到此时,亦不得不继续了。
KING听完,心下难过,子三退守到与世隔绝的地步,难免跟程家人的欺凌有关。而自己,亦在其中之一。
林轻描淡写的说,她文字工夫很好。
KING道,我们小时候的作文书信都是她写的。KING没说,是逼她写的,也不说是逼,一句话的事,子三从不敢反抗。承受得太过,心已习惯懒于动静的姿态。
KING接着说他未说完的苦莲树的故事。
柳镇只一颗苦莲树,因是不祥之树。又生得僻静,亦无人打扰。子三常去,KING在子三走后亦常去。偶然在苦莲树底下挖到很多破纸碎片,都是些子三把心事写给苦莲树的碎片。大多已经腐烂。只有埋下去不久的才有些痕迹,字迹已经模糊。KING拼成后,以子三的笔触和心迹加以完整。写成《紫衫》第一卷。本不想再续,因了往年的败坏行迹一直耽耽于怀。又亲见子三惨状,内心太过纠结。或是依了悔过的心理,以忏悔书的形式续下《紫衫》。
KING借用林书房中的电脑。把《紫衫》前卷调出来。题为——我以苦莲树为家。
短短一篇,大多是子三亲笔,KING所补诉亦随了子三的笔迹。
KING似是不忍心,转身便走了。
阿东说去送他。KING知他和易孟交情不浅,便知他有话说。
阿东却不提易孟,只说锁事。到了,阿东说,警察这个行业朝不保夕,希望你不要等到失去再来后悔。
KING正欲说话,阿东说,你到了。
KING点头,便下车。
看着阿东的车远去,心内索然。易孟性情豪爽,冲动易怒,耽直率真,不拘小节。这些于KING而言,都不是忧点。他能感受到易孟一根筋的管他,却从不考虑他的感受。于是一味逆行。明知,易孟对自己甚好。
只是易孟并不是KING的谁。亦不欠KING。易孟的父亲欠KING的母亲。易孟所固执要履行的是父债子还。他所要守的是自己对父亲的承诺。毕竟,他的父亲是为了他才做出泯灭了良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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