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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就画出那样的画,拍出那样照片的人,居然不是什么上了年纪的糟老头儿!推算起来,那时的他也不过是个青葱一般的少年。
没别的,对方否,只剩下了羡慕嫉妒恨!
羡慕嫉妒恨不可以吗,为什么不行?我这样倒霉落魄的人,在情人节的时候用得着祝天下有情人天长地久吗?
我有资格在那一天诅咒他们全都分手!
我有这想法,不能全怪我。因为穿鞋的不能总笑话光脚的,站着说话不腰疼也不是一种美德。
无论日子多艰难,还是得照常过。房子租好了,我又开始为工作奔忙。
买了个小本本,每天在家上网用邮件投简历。
娱记我是不想再干了,可是除了这个,我还真不知自己能干点儿啥。
只好把目标锁定在杂志社和一些搞文化传播的公司上。
文化产业里在底层混着的人,一半以上都是骗子。
顶着某某杂志、报纸,电视台的名头,随便搞个什么非法刊物,攒个什么选秀、学生下令营,拍个电视剧啥的,四处招摇撞骗。
这样的骗子公司,我是不能去的。
在网上挂了几天,投了几家简历,终于有一家还算正式点的杂志社要我去见见面。
过了几关,终于见到了总编大人。
此人胖胖的,坐在老板台后面,脑袋上已然不剩几根儿毛了,一看就是总编模样,(纯属个人见解,请各路总编大人见谅)。
此杂志社是新组的,百废待兴的阶段,正在四处招兵买马,所以圈内有点儿名气的人肯定不屑一顾,我这样的外来的新人才有点儿机会。
因为初始阶段,几乎所有岗位都是空缺状态,进去了,也许有机会选些自己喜欢的职位干干,况且听上去待遇也尚可,我有些动心了。
杂志消费群面向的是年青人,所以我这个在沿海一线城市干了几年娱记的人,仿佛被认作是走在了时尚的前沿,多少还算有点儿优势。
所以只谈了几句,这事儿也就基本敲定了。
临走时,总编大人给我布置了任务,要我写篇文。
毕竟是杂志社,对笔头是有些要求的。
这其实正是我的弱项,我是娱记,不是作家。
可总编大人说,下月出刊都用自己人的文,先打个样儿。
我心里明白,总编大人会算得很,刊物初创,邀稿是要钱的,有名的人邀不起,没名的菜鸟又觉得花钱冤。
只有我这样的才是免费的,虽然写得可能不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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