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野马那般难以控制。她将玫瑰重新放回杯子里,退后几步,在远处端详它,同时让自己的心脏稍稍平静一下。
从远处看去,玫瑰像一朵小小的暗红色的火苗,如果说像一块外表暗淡内里灼热的碳会更恰当些。她接了大半杯清水,将玫瑰养起来,用的还是那只杯子。
这枝玫瑰起初带给她的是激动,接着带给她的却是烦恼。冷静下来之后,她不能不对这枝玫瑰产生怀疑。如果拿这枝玫瑰与花店那些标致的玫瑰相比,你会看出它又小又丑,简直像个侏儒,这时你甚至会怀疑它是不是玫瑰的种属。就像侏儒也是人一样,它当然也是玫瑰,但显然不是从花店购买的玫瑰,甚至也不是从街头卖花的小孩那里购买的。那么它是从哪儿来的?这无关紧要。
它的丑也无关紧要。重要的是鲁辉为什么悄悄将玫瑰插到杯子里,而不是直接献给她。即使这枝玫瑰再丑一百倍,只要是鲁辉献给她的,她都会无比珍惜的。鲁辉是因为害羞才没把玫瑰献给她吗?她希望是这样。她甚至认为就应该是这样。可有另一种念头使她不安,即鲁辉不爱她,他只是想给她变个小小的戏法而已。小小的戏法往往能增加生活的情趣。但安琴宁愿不要这种情趣。更为糟糕的情况是,这是鲁辉搞的恶作剧罢了,为的只是折磨她。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他会达到目的的。或者说他已经达到了目的。安琴正在受这枝玫瑰的折磨。她有几次想将它扔出窗外,还有几次干脆想将花骨朵儿撕碎,直接扔进垃圾桶里。也许那儿就是它最好的归宿。但这些她都没做,她惟一做的是,每天给它换水。此外,就是盯着玫瑰发呆,只要她呆在屋里。
安琴决定忘掉鲁辉,毕竟他们之间并无特殊关系,只是夜校同学而已,如果一定要说他们之间存在点什么,也就是她借给了他一本书,他请她吃了一顿饭,仅此而已,此外再没有别的了。她没有理由想着他。她是这样说服自己的,也是这样做的。
安琴很快就投入到紧张的工作中去了,不再主动去回忆她与鲁辉交往中的任何细节。所幸工作也帮了她的忙。
周一快下班的时候,安琴接待了一个中年男人,后来她知道他叫周常,她称他周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