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99
大门,人行道。三三两两的行人,手中提个白色的袋子,嘴里啃着饺子。各自朝着不同的方向奔波,匆匆忙忙的脚步,并不曾为偶然相遇的陌生人而有所丝毫的驻留,在一个连红灯都有些熟视无睹的生活圈子中,人们早已厌倦了交流。
字为已经习惯了,能够很从容地出入大门,或者哪怕是穿着一身粘着满是水泥和石灰的衣服,也会毫无羞愧地,坦然面对来往中更加匆忙的眼睛。他也知道了,人们放松疲劳的方式,常常使他们不具备刻意端详的心态,猎奇也只在极其短暂的片刻之间就完成了。这个城市没有所谓的回头率,已经麻木了。关心的和不关心的,全部以是否关系到自身为标准!或者因为人多,一不小心踢上了别人,但即使是这样一个偶尔的小插曲,人们也无所谓地瞟上一眼。没有争执,没有怒气,没有人会很温馨地微笑着道谦,因为被踢的人头也不回的走开了,继续朝着自己的方向。他们不屑于所谓的“对不起”,冷板板地,只是走开了,那才是最绝情的、因而是最干脆的“没关系”,一点矫情的可能性都没有。容易让人产生怀疑,到底是谁踢上了谁呢?不然他为什么那么快就逃离了?自己的脚步到现在都还有感觉呢。
他也随随便便地进出着大门,甚至还会光着膀子出去吃一碗拉面,跟在田爹的后面,一前一后,如同两个乞丐。只是偶尔还会想起第一天早上碰到的那个女孩,但已经没有那份燥动了。便如同正眼盯着别的经过的女孩一样,可以放肆地迎接着别人的目光,打量着,也露出贪婪的神情。
或许是忘记了学校里学来的那些谦谦规矩,以及在那时养成的柔柔习气,总是大大咧咧地,透着点野的性子来。他已经完全融合到这个新的集体当中来了。
好多的师傅,好多的大娘,每个人都很匆忙,边走边啃,连打招呼时嘴里都还塞着吃的,随便一个简单的手势,或者一个点头的姿势,或者一个很模糊的微笑,到最后只需要望一眼就够了。但在开始,他为了打一声招呼,常常是大老远的就停住了,或者把塞在嘴里的赶紧嚼两下,连忙吞进喉咙里去。
由于起得比较早,他们俩优哉游哉地晃着。不知是在走路,还是在听路,仿佛每一步都带着极为合拍的旋律,完全是踩出节奏来了。一天的好心情,即使不足半个小时,但对于工地上的人来说,却也似乎够了,而且奢侈得很。
“怎么还冒起来咧?”字为琢磨着,一个箭步上去,扯开帐子,一个“畜”字还没有骂完,立时就傻了眼,——人不见了!
“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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