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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回事!”
门外终于传来了警察威严的喝问声。金钟面孔登时雪白——因为尹若的阻挠,他最佳的逃生时机已然错失。
金钟尽量冷静下来,转头向警官躬身,“不好意思,我是来带走我的孩子。”
金钟做事也缜密,他扭头向律师使眼色,律师便从提包里取出事先做好的亲子鉴定证书出示给警官。金钟瞅着尹若冷笑,“她不过是我找的代孕母亲,说好了生完了孩子就给我带走,可是她倒打一耙,反倒用孩子来要挟和纠/缠我。警官我是H国公民,在华投资,为中国缴纳巨额税款,被鹏城评为优秀外资企业——相信警官先生会保护我的利益。”
尹若绝望地仰头看金钟那无耻的嘴脸,再看警官面上慎重起来的神色……
是啊,尽管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但是毕竟金钟的身份在那摆着,如他自己所说他是H国公民、是当地受过表彰的外商;跟他相比,她尹若值个P啊!如果同时站在警官面前陈述,警官肯定也选择更听信金钟一些吧?就算她将金钟的老底揭开,将当年金钟强抱她的事情告诉警官,一无证据,二已经过了这么多年,人家警官肯信么?
尹若笑起来,只望警官,“您会把孩子还给我的,不会让他带走孩子的,是不是?”
孩子也吓得尖声哭泣,可怜的小孩子被那壮硕的H国人夹着,像是一只瘦弱的小猴子。
警官皱眉,“先跟我回一趟所里,你们各自说清楚事由,再依法评判。”
金钟得意地一笑,回眸瞟向他的律师,“没问题,我的律师会随同我前往。”
尹若便面如死灰。如今的她,连一个律师都请不起,又如何有能耐在法律面前为自己争辩什么?她来这世上一遭,原本就什么都争不到、握不牢。
金钟得意地吩咐夹着孩子的手下,“带着孩子,跟着我们一起走!”
那手下得令,不顾孩子的哭闹,强行夹着孩子就出了门去。
“放开我的孩子,放开!”
尹若忽然发疯,她从鞋柜墙壁上挂着的杂物篮里猛地抽出一把剪刀,猛然冲向金钟!
警官就在身边,金钟以为不会有人敢在警官面前威胁到他;更何况若说打官司,他就更是胜券在握,于是他早松弛下来,丝毫没有做防备。尹若尖叫着冲向他的时候,他只来得及转身——只来得及看清,锐利的剪刀才刺入他腹部,然后大片的鲜血从衣裳里头漫延出来,染红了他的衣衫。
他不敢置信,真的。他不敢相信那把剪刀竟然这样锐利,刺入腹/部后直接穿透皮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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