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找你的吧,我还是找个地方看看能不能挤进去买饭吧。都快饿死我了。
好不容易使劲挤了进去,看来我的抢饭功真不是盖的啊。要是在军队里,我肯定饿不着的说。
等我们买完饭,找到地方坐下了,这也太幸运了吧,居然正好有人刚吃完要离开,而这宝座竟然也让我捡到了,庆幸中……我得儿意的笑,我得儿意的笑。
于是我心情不错,这才有闲暇去寻找某人,抬眼一看,正好看到姜川枫自己一个人占着一个桌儿在吃饭,那家伙也不是不合群的人,不会是因为眼神太厉了,没人敢过去吧。再往旁边看,噢,平时的那些死党都在四周呢。
这么看来,就是故意给梅占的坐喽?
“梅,你的白马,”我已经坐下开始吃了起来。
“在哪里?在哪里?”梅“噌”的站了起来,四处张望。
天啊,这速度!!
“在那边。多显眼啊,就那个唯一的一桌,只有一个人独占的奇景儿。”我举起手,指着姜川枫所在的方向,眼睛还盯着我的饭,生怕它会长腿儿跑了似的。
“我们一起过去坐好不好。“梅指着那个方向。
“你自己去吧,我在这里就好了,天天在我身边,连吃饭也一起,你不会闷吗?我才不当你们的电灯泡呢!快去吧。”于是,我推推她,示意她一个人过去,开玩笑,拉着我算怎么回事儿啊,姜川枫要是知道我又跑去当电灯泡,不郁闷死才怪,那我以后的日子啊,嘶,起了一身鸡皮,还是算了吧。那个人可是惹不得嘀。
“不行啦,我怎么可能把你一个人留在这里呢?我又不是见色忘义的人,”梅向那方看了一眼,坐下来,眼神中极为不舍的样子,闷头吃着饭。
天啊,我现在巴不得你是个见色忘义的人啊,我可不想面对姜川枫那颇具“魅力”的“电眼”呐!
哎,我叹了口气,我最受不了的就是她现在这个样子了。好吧,我认了,舍命陪君子吧。(呃,怎么弄的像是上刑场似的呢?)可不是嘛,对于我来说,这和上刑场有什么区别吗?答曰,没区别。
我不去不是更好吗?难道她就不怕我抢她的男朋友吗?何况姜川枫又那么帅,真是服了她了,虽然我是真的不会那么做,可是心里别提多别扭了,晕,就不能让我好好的吃顿饭嘛,你们这两个大麻烦。
万一哪天,我要是真的喜欢姜川枫了,她不是亲手制造了一个情敌吗?哭都没地方哭了。哼哼!!
哎呀,真是的,算准了我不会去抢是不是?我就不明白了,和男朋友在一起的时候,带个电灯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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