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那个冷酷杀伐,刀口人生的男人,有多难得才能爱上一个人。更知道,眼前这个苍白冷漠的女孩极有可能就是那人的此生不渝了。
生离只怕比死更诛他的心。当然,同时也诛了这女孩的心。
这个女孩不知是生来就如此,还是曾经遇到过什么事,性子比一般的同龄女生要孤僻冷漠的多。而冷漠的人,一旦爱起来,大抵相似——奋不顾身,全力以赴,义无反顾的如同飞蛾扑火般孤勇,即使撞了南墙,也不愿回头。致死,方休。
莫斯突然想起那日在公司,猫儿对他说的话——希望你以后不要后悔。
不,他当然不会后悔!即使重来一遍,他也还是会这么做。只要能让那个人痛苦,他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至于这个女孩,他是真的觉得她很有天赋,不去唱歌太过可惜,所以才一心想签下她,这与报复无关。而现在他却动摇了,他担心女孩适应不了娱乐圈,担心她会被某些阴暗浑浊的东西吞噬掉。
莫斯犹豫了一会儿开口:“如果你实在不想签的话,也不用勉强。房子就当我送给你的,你可以安心住着。“
鱼沫:“无功不受禄,我不想欠人家东西。既承了你的情,本就该做点事来报答你的。”旋开笔盖,表情漠然,“其实现在对于我而言,过哪种生活,都没什么区别了。”
眼前这个女孩身上仅存的天真与梦想,似乎都在一夜之间死去,整个人变得对生活对世界无谓起来。莫斯突然觉得自己很残忍——就在不久前,这个女孩还那么眼神坚定,语声雀跃的向自己描述她所向往的生活。是自己害她变成现在这样的。
莫斯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以后一定要尽力补偿她。如果她希望,天后巨星,他也会为她做到。
鱼沫甩了甩钢笔:“BOSS大人,你要不要吝啬到连一支好点的钢笔都舍不得买啊?”
莫斯望着衬衣上那兰花一般盛开的墨水,迎风流泪……
鱼沫:“……”
装作没看见,趴桌子上继续完成她的签名大业。却刚写了个“陈”字,就再次停了下来。想起当日他捡她回家时,她还没有名字,而他也不擅长取名,于是俩人便去买了本新华字典,决定一人翻一个字,组合在一起,便是她的名。而他翻到的便是她现在要写的这个“鱼”字。
“鱼沫?鱼沫?”
感觉有人拍了她一下,鱼沫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看着莫斯道:“我……本来没有名字的,‘鱼沫’这个名字还是他给我的。如今他不要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还可不可以再用这个名字了。不知道该如何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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