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遇见鱼奶奶。
那时他正当壮年,凌云帮的铁血帮主,声势如日中天。却每天为了俩白眼狼母子流血拼命,不知幸福为何物,更未把生命挂心上。直到他在那个怀旧的酒吧里遇见了才十六岁的鱼奶奶。
不,那时候还是条小鱼儿。是一条不知从哪里来,不知回哪里去,前尘尽忘,连姓名都失去的被搁浅的鱼。
然后,这条渴水的鱼就被大海带回了家。
是的,在遇到彼此之前,他们谁都没有家——即使房子在那,家电不缺,米粮齐全。但是,少了他,或是少了她,那都不能称之为家。
她到来后,日子平淡温馨,却百般美好。
你知道某个地方,有个人在等你回家,长桌上给你留了菜,客厅里给你留着灯。
那个地方叫做家。
那个人叫做家人。
然后,你突然有了每天回家的理由。
然后,你突然能明白那些一到五点就行色匆匆的往车站赶的上班族们的迫切心情。
他们重新装饰了原先冰冷的房子,桃红的衣柜,草绿的窗帘,海蓝的墙纸。他们每日同桌而食,给对方夹也许不好吃却有营养的菜。她挑食,不吃肉,他张口接住。每天睡觉前,跟对方说晚安。早上除了太阳,对方将会是你第一个见到的人。用心去记对方的每一个喜好,再细微都好。不经意的把惊喜送到她面前,只为看那浅浅的梨涡浮现在她嘴角。
原本,他以为就这样下去就好了。能和她相依为命,一起老去,已经足够奢侈。
但是,上天大概也觉得他前半生太惨,特意送来惊喜。
有一天,她对他说:我喜 欢'炫。书。网'你。
这世间,再没有比这更美好的话语了。
明知道自己这种身份,不配拥有爱情,也怕把她扯入腥风血雨里,最后却还是自私的将她抱入怀里。
悄悄发誓,如果有一天她遇见更好的更喜 欢'炫。书。网'的人,就要放手。即使断了双臂,也要给她自由。
后来果然害她入险境。
她第一次消失时,他三十年来第一次如此心慌,引以为傲的冷静从容全部崩盘。
好在终于还是找到了她。
她很勇敢,即使敌人的枪指在她头上,即使生命受到威胁,她也没有离开他。
她双脚扎满碎玻璃,鲜红的血流到地上,像暗夜开出的花朵。
淡淡晨曦中,她对他微笑。
她说,我知道你会找到我的,所以我不怕。
但是,他没想到,上一辈留下的仇恨,会报应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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