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看看有些困意的毛头,只能感慨还是做孩童最好,并选择了接受现实,虽然这现实既美好又残酷。
半个时辰后,我们带着这一袋银两步进了裕丰城里最大的酒楼,要了三间上好的房间,吃了饭沐了浴。
果然人是个奇怪的生物体,经过这样的折腾,却一点困意都没有,往时失眠的时候都会逗弄毛头,直把他弄哭,再把他哄好,我也就基本有了困意。偶尔也会向同样失眠的阿木学点字,前17年一直坚信着阿娘告诉我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以为我不会认字有点德那就够了,但她却低估了我的智商,都已经无才了当然要成天想着怎么缺德,之后这也就成了阿娘17年里做的最后悔的事情。这样的闺中之事认识问我的人少有了解,这就有些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感觉。比如你乍一看一个女孩以为她淑女柔顺,应该熟知四书五经,煞费苦心后与其相识,熟悉了很久之后却发现她其实连什么是四书五经都不懂得,这该让你多后悔自己曾用了那么多的力气与她相识。
可能墨宇就是这样,当他站在我的桌前,看着我一手握笔,一声执袖,写下桑桑的时候,他出声询问我:“何时学会了写字?”
我看向房间四周,然窗是开着的,强装淡定的说:“哦,总有些你不知道的事。”
“……你将三个又写成了三个口。”
低头看向宣纸,怪不得每每向阿木显摆我会写桑桑的时候,他总要嘲笑我一番,却不指出,原来每每都给他当做了乐趣。也使我意识到,可能我会读的那些字真的不太会写。这让我怨起他们对我的教育制度。
索性放下毛笔,伸手拦过茶壶,给自己倒了杯茶,等待他开口。以往见到他都会想到什么说什么,因我想他会喜爱听我说话,但总之那些都是自作多情。透过窗外,看月光点缀黑夜,这样的夜晚的确很适合月下畅谈,和那一夜的月光极其相像。
墨宇低垂脸颊,油灯映射的睫毛颤颤发光,手中玩弄茶杯。
半晌,墨宇发出了两个音节,“阿蓝”。
我转头,默然,伸手拿过茶杯为他倒了些茶,既然他开了口,我就不能表现得像怨妇一样,倘若仍不知他是专程来找我的,只能验证前面所说的我可能精神有点问题。我若不开口,只能说明我还在意他,这不可能。
“你怎知我在这里?”
“是说知道你在裕丰城里还是知道你在这个酒楼里?”
“……”
“有人向我禀报在客来香有个貌似男人的人拿生产当做借口吃霸王餐。以为摸了泥巴就认不出你了?”说完用眼神瞥我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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