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子高高,皮肤小麦色,笑起来有些邪恶,冷冷的酷酷的,眼睛明亮而富有活力,最主要是个成绩优异生,把我一直被冠以“小白”荣号的数学学得出神入化,深得早已春意浓郁的我的青睐。遂告白之。不料此男是典型的闷骚男,与我一拍即合,很快花前月下起来,校园内每条小路每间变迁的教室都留下了我们纯爱的气息。我的高中工薪子弟居多,大家的生活质量都是一个水平线上,所以每天我们都是食堂里打一道菜两个饭,我还要情意绵绵的把我那可怜巴巴的二两饭拨给他一半(一定要强调一下,鄙人不才,社会贡献没做出多少,人民粮食倒是浪费不少,一半饭量在四两左右,主要看菜况而定),他再挑出菜里零星的肉末送到我的嘴里。体育课上女生多数都是自由活动,我便兴致勃勃并且面含娇羞的在篮球场旁为他加油。记得一次家里买了芒果,我带到学校来剥了皮,在老班课上用刀把芒果削成薄薄的片,下课拿给他吃…当然,诸如此类的清纯感动都和大多数同龄人一样,就这样依偎了两个冬夏,高三他提出了分手,理由是他的父母培养他不易,家里条件不好,他要刻苦学习将来出人头地重塑人生。我当然不能耽误了有志青年的大好人生,故作平淡的接受,内心痛得死去活来。好在放手放的值得,他如愿进京,我则被打入二流学校不得翻身。现在回想起来,那个单纯的时代,两人在一起根本不在乎爱情将生活质量提升了多少,顿顿吃水煮白菜都无所谓,只要含情默默的眼神就可以把一碗清汤寡水的面吃得津津有味。也是,这种至清的爱情也只能存在于那个年纪,只是对于我这个被金钱诅咒了的人,依然继续单纯下来,对多金男毫无吸引力,追穷的革命火种永不会灭。
别了纯爱,刚上大学又遇到我第一个真正爱上的男人(当然高中的那个也是爱,只不过那时并不懂真的爱情需要太多的客观条件,仅是柏拉图式并且带些白痴的执着与体味)。他不高不帅,正常相貌,体型微魁梧,北方大汉一条,名字更是响当当——林鹏霄,一下子就把我震住了。依旧是农家孩子,翻山越岭读了义务教育,父母开明,一心想把孩子送到城里。对于他们那个县来说,即使考上三流大学都是大宴亲朋的级别,所以这孩子来了我们校都是感谢天感谢地的,恨不得抱着学校里每一棵树热吻。这对于在城市生养的我来说是很不可思议的一种情愫。他比我大了一级,却在我入学这年仍然如新生般意气风发,还对这个学校满眼的新奇。于是在我进了这座迷宫般的学校跟愣头青似的被各种指示盘指示的团团转时,大力神鹏霄同学降临了。他主动当起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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