霄还是忘了说了,但这一忘就是永远,此次别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听他用北方独特的“儿”化音对我说这三个字。
转眼秋日将至,天气转凉,我一边打着散工,一边物色着可以托付终身的工作。每天早上在一个小杂志公司翻译几篇日语美文,下午当一个高中生的日语家教,周末还要到一个课外班当语文老师,两个多月折腾下来,钱没挣到多少,身上的赘肉倒是灰飞烟灭了。但长此以往也不是办法,无奈情投意合的工作总是遥遥无期,这样我反而不急了,可以惬意的穿梭于这个小城的大街小巷,可以靠在一天四趟的公交车上发呆,闲下来也可以写点豆腐块赚几袋薯片钱。倒是迟迟不得升迁的小军急的如热锅上的蚂蚁,毕竟他总得做好准备用一个差不多的婚礼把我拴在家里。他好几次提议我们搬到一起住可以节省开支,但都被我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因此我还住在托学妹办住宿手续的学校宿舍里,这样既省钱又有直达车去工作——当然这些都不是理由,最关键的是我认为与小军要保持一段距离才好。
倒不是小军有暴力倾向或者是个不露痕迹的淫棍,反而是因为他表现的太正常了。我们从确定关系开始每次见面都像例行公事一样,他待我相近如宾,即使在我那么恶劣夸张的恶俗趣味渲染下,他也仅是在心情愉快时才会幽我一默。我们已经不像一对热恋的情侣,更像已到中年之痒的老夫老妻,而且丈夫还有厌妻之嫌。但是男友应尽的责任他倒是做的基本不差,只是每次到花钱方面他都略有迟疑,尤其是只替我花钱时,十有八九都得犹犹豫豫直到我掏出钱包才长出一口气。其实我也理解他,爸爸受工伤一条腿残疾,被用一笔小钱打发回家退了工作,只好在家旁边的小市场摆摊卖点袜子鞋垫,母亲一人撑起这个家,还要照顾他刚上初中的弟弟。供他上学已经让家里举步维艰,可能对他们来说遇到我都是一场不小的自然灾害。所以一直以来我从不强求,他家就在本市郊区,所以认识他后我甚至拿出自己的生活费和打零工挣的钱为他添补家用。对于这一点他似乎很满意,也流露出感激之情,当我拿给他家里大包小包吃的用的的时候他总是深情的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我的心也被融化了,并且看到他爸爸在下雨刮风天还蹲在市场一角叫卖,他妈妈粗糙肿胀的双手和他弟弟身上缝缝补补的校服时,对他的那点不MAN的愠气早就被铺天盖地的同情冲散了。只是时间一久,那种不快的情绪还是会慢慢积攒,心里有个解不开的疙瘩,并且随着他更多次数的犹豫越系越大。
教师节这天晚上,作为半个教师即人民的小园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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