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
穿着高跟鞋小跑了五分钟,远远地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在文化局大门前站的稳如磐石,这是当年鹏霄在女生楼下等我时练出来的。看到那个我日思夜想一年多的身影,我迅速加快脚步,血全部往脸上涌,但我知道这不是跑的太卖力,只是爱一个人时无论分别多久都能找到这种心跳加速的感觉。
“鹏霄,”我能清晰的听到这两个字中千回百转的颤音,但我希望他会把它当做我跑步后的运气不畅,“对不起啊,对不起,我刚才看书来着,就忘了时间……嗯,那个我也知道这不是理由……对不起。”磕磕巴巴的解释一阵后,控制不住内心的颤抖,干脆放弃了让他原谅的念头,省的让他发现我的恐慌,让我更加尴尬。
“没关系,你还是老样子。”他的声音波澜不惊。我轻轻抬起头看他,背朝夕阳的鹏霄周身被镀上一层温暖的金色。记得曾经经常在一天的课后和鹏霄到学校里散步,便能在晴天看到这样的他,每次把他收到眼底时内心都涌满温馨。仅仅一年,我再也不能抱着他的胳膊抬头俏皮的望着他傻傻微笑的脸,不能抬手轻触他脸上发光的线条。
“走吧,吃饭去,难得早下了一天班,就当给你接风洗尘了。”没问我为什么来K城,没问我为什么来找到他,没问我这一年过得好不好,一切在他脸上淡然的像是一次失忆,好像过去那些痛彻心扉都只是他人的戏码,看完了我们还可以轻松地走出戏院,忘记情节。我顺从的跟着他,不再说话。我知道鹏霄已非从前那个喜 欢'炫。书。网'大声说笑喜怒全部言于色的大男孩了,那么等待我们的又该是什么呢?到僻静处抱头痛哭破镜重圆?还是作陈年老友状酒足饭饱分道扬镳?也许面对上帝宣判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时,心情就会焦虑如我现在。
到了位居陋巷深处的一家不太起眼的饭店,牌子上写的是特色烤牛肉——他还记得我最爱吃的东西,并且未改当初低调就餐的特点,总是为了追求味美带我专挑深巷里的尝,根本不顾那家大厨是用刚甩完鼻涕的手做正宗抻面,还是店里黑色的小白狗舔着用作作料的大葱,还大言不惭的说是为了让我这只天上下凡的饕餮尽享人世奇珍,最后被我逼着改成“天上下凡的仙女”。虽然尝试多以成功为主,但结局也基本都在厕所拉下帷幕。
进了店里的小包间,熟练地叫了两人份的牛肉,我补充要了两瓶啤酒,然后就沉默的坐着。
“你……”
“我……”
我俩都按捺不住吐出了标志性的第一个字,于是历史再次被复制,每次开口他在意的都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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