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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风水轮流转!不知道十年前那家的风水转到了十年后我家的田。
看到自己写出来的书被大众接受,当然会很开心,更何况还有大把的钞票进来。
被这读者的热情一激发,我的自信开始膨胀相信我还是有当作家的天分的,又被这红花花的钞票一怂恿,天天废寝忘食的呆在顾菲菲的公寓里开始了下一部作品的创作中。
不过我不喜欢黑夜和白天颠倒的生活,所以我写书一般都是在白天。后来写着写着,我晚上干脆直接就到顾菲菲的床睡下了,反正她是晚上干活的。再后来,我更干脆,直接将家里的衣服什么的搬过来,把租的房子直接退了。
反正很少回去,退了还可以省一笔租房子的钱。
顾菲菲天天寻思着怎样赶我走,她每次这样的时候我就跟她说:“你现在得讨好我,否则小心我以后抢你饭碗。”
她一句话顶过来:“用得着以后吗,现在就已经在抢了。”
好像也是!
顾菲菲见像牛皮糖一样粘着就是不肯走,最后也就弃械投降了,不过又提出让我交房租和水电费!
她又不是缺那点钱,吝啬得跟什么似的。不过,姐姐现在不怕,姐姐现在有钱,姐姐以后还会继续赚大钱,姐姐才不会在乎这些小钱。
时间飞逝,白驹过隙。一晃眼的功夫,半年就都过去了。
这半年里,我赶着自己还满满的热乎劲,足不出门步不出户,天天熬夜加班又熬出了两部小说。就想趁着我的‘露水’们还没对我的作品审美疲劳赶早想把我下半辈子的钱都挣齐了。
‘露水,是指我的粉丝,作品刚大买的那会,我想着自己也算一小名人了,而名人都是有粉丝的,而这些粉丝都有一个好听的集体名字。你看人家李宇春是名人,她的粉丝叫玉米;人家陈楚生是名人,他的粉丝叫花生;连顾菲菲这样的,她的粉丝团都有一个名字叫匪徒。
哦,忘了说,顾菲菲的笔名叫“芳菲菲”,她这个人,写小说满腹的灵感,想笔名的时候想了好几天都没想到一个满意的,我那时候随便一说:“就叫芳菲菲吧,菲菲是你的名字,楚辞里不是有一句‘芳菲菲兮满堂’么,春神带来春的气息,这意境多有朝气啊!”
那时候,她极其怀疑的看着我,但因为找不到一个可以令她更满意的名字,最终还是将此名字填了上去。但后来,不知道哪个那么有创意的读者,带头将她的粉丝团叫成匪徒并迅速传开,自此以后那半年她每次看我都好像想拿刀砍我。
好像扯远了。总之我的意思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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