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规律,做一些适应年纪的事情。但谁规定一个人不能在一夜之间变成天才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奇迹,秦欢本身就该是个奇迹。
并且,我也没有上过正规的高中,我更加没上过大学,趁这个机会可以补上。只不过一个人跟一堆不熟悉的人念书,放学在家,或者假期也只是一个人,跟那只叫小猫咪的狗狗玩吗?太愚蠢了,那大概适合一个10岁的普通孩子,但不适合一个10岁的天才,没错,我说的就是我。
所以呢,我需要一个伙伴。我当然无法找一个境遇跟我一样的人。所以我想到了乡下的三个人,小汤圆,荷花和狗蛋。但把他们三个一起弄来城里上学,显然太不现实了,我家都成托儿所了,何况其中一个还是男孩子。小时候无所谓,再大点多不好意思啊。
虽然小汤圆的个性很豪爽,大大咧咧的,是我喜欢的类型,但比起在城市生活的话,荷花才更适合。她长得白白净净的,真不像农村长大的孩子。而且她比小汤圆文静,有礼貌。
所以,我把这个想法跟秦枫说了,他白我一眼算是讽刺我没出息。可是,谁不怕寂寞呢?只有身在幸福中的人才不怕寂寞,只要寂寞了,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发给心爱的人,就可以得到慰藉。可是,我是没有资格的,以现在的身份。我连原本心情不爽了找哥们出去喝酒这样的机会都没有了。新的哥们要重新培养起来才是。不过,现在我的同龄人都是什么都不知道的愣头青,哎,找哥们是件任重而道远的事啊。
秦枫最终还是答应我往乡下跑一趟,问问荷花的父母愿不愿意送荷花来城里念书。学费,吃住都由我们家包了,主要是来陪我念书。我想这个理由真是卑微,仿佛把人家当下人似的,她来了,我一定会拿她当姐妹。
一天又过去了,一想到第二天要去上小学我就头疼。小学生一般都叽叽喳喳的,跟一群烦人的麻雀似的,并且我在想,在老师教着加减法,小学古诗文的时候,我也要傻乎乎地跟着念吗?我早说过了,那就是浪费时间。不然,我买几本小说带去好了,只是被老师发现一定不得了,我才不看格林童话之类的,我一定看言情啊……爱情是小说中永恒不灭的话题。
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尝试着写写小说?这想法不错,于是当晚我就塞了好几本本子在书包里。都是很漂亮的本子,一点也不俗气,果然是我妹妹,秦欢的品味相当独特。
一大早就被张嫂喊起来,然后眯着眼睛洗漱,再吃早饭,被强迫背上书包,又被塞进祥叔的车子里。
到学校了,一切都是那么陌生。不过,这倒是我曾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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