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作品。看得出来,照这些照片的人的摄影技术很好。因为在那些作品里,能找到被摄物的灵魂。桌子是木制的,椅子是藤编的。桌布很洁白,椅子都是那么整齐的摆在桌子的旁边。整间咖啡屋的主色调都是橙色。还未喝到咖啡,单看这咖啡屋就是一件无可挑剔的艺术品。欣赏艺术品的心情永远是畅快宁静的。
店里只有两张桌子有坐人。而且都是中年妇女。
“欢迎光临。”正在吧台上做咖啡的男人看到我。整个店里只有他一个人。
我找了一张靠近墙壁的桌子坐下。之所以选择这张桌子,是因为坐在那里,刚好可以看到那张放大后挂在墙上的向日葵照片。我喜欢向日葵。就因为它总是跟随着阳光。我很想像它一样,也向着阳光,永远让自己生活在阳光里。但是,我始终不是向日葵,我没有办法跟随着太阳。所以,我注定得不到像它那么多的阳光跟温暖。
我喜欢一样东西就是有个很简单到让人觉得我是白痴的理由。喜欢一首歌能一个星期,甚至一个月,不断的播放。喜欢的食物,能在一段时间里,不断的吃。喜欢一本书,能不厌其烦的看很多遍。听说这样的人,是很固执己见的人。但这不重要,只要我觉得喜欢,舒服就可以。为自己认为值得的事情执着是一种幸福。
“请问你要点什么?”
“一杯卡布基诺。一份提拉米苏。”
“好的,请稍等。
第一次吃提拉米苏,是小时候去院长家里,她带我,萧美跟她的女儿一起去点心店,她要我们每人选择一种自己喜欢的点心。我选了提拉米苏。选择它,是无意间的。因为我买了提拉米苏,销售员给我讲了关于它的故事。
提拉米苏,是一个女人发明的。因为她的丈夫要去当兵,她想在她丈夫离开前给他做点好吃的。但是,当时他们家什么东西都没有,只有饼干,所以,那个女人把饼干都碾碎后,做成了这种点心。他的丈夫是吃着他妻子亲手做的甜点,不舍的离开了家。提拉米苏还有一个意思“带我走吧”。
因为这个故事,我喜欢提拉米苏直到现在。总觉得这种点心因为有这个美丽的爱情故事而变得有生命。我也喜欢它名字的另一个意思,“带我走吧”,我是没有爱人能带我走的,但是我希望有一天,远方能有一种力量,能听到我内心的呼唤,把我带离我不愿意停留的地方。
那个做咖啡的男人身上的干净跟这家咖啡屋很契合。干净利落的头发,白滑到能令所有女人都自叹不如的皮肤,白色衬衣,黑色的裤子,黑色的鞋子。全身上下干净得让人觉得顺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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