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个会搞笑的人,在我一路走来的人生里,搞笑的记忆几乎是零,还好闻琳有给我上个作者的作品,我只要沿着他的思路往下画就行,不用过分的用心思。
我在咖啡屋呆到深夜才走。这家咖啡屋是要到半夜2点才打烊的。这也是我喜欢它的原因之一。因为它能给我足够的时间,让我自由的决定去留,不用担心会被赶。付完钱,在那个干净的男人温暖的笑容相送下离开了咖啡屋。
走到街道对面,回头望着身后依然亮着温和灯火的咖啡屋,仿佛在这样黑暗的深夜里,我找到了什么,可到底是什么呢。不知道,一阵风吹来,我转过头,走入黑暗的小巷里,快步往出租屋走去。
回到出租屋,已经是凌晨1点半。构思已经想出来了,但是我不想动笔开始画。洗完澡,就睡了。
那晚我做了个梦,梦到街对面的阳光咖啡屋变成了向日葵田地。一整片的向日葵在明媚的阳光里微笑着,迎着阳光。那景象跟店里墙上那幅画的向日葵一模一样。而我正坐在向日葵里画画。萧美正从远处向我跑来。我笑着迎接她的到来。
那是我第一次梦到向日葵。是因为那间咖啡屋吗?我想是的。
[正文:第六章 作品的接收]
闻琳规定交稿的时间是在三天内。在这段时间里,我没有出去,放上一首ANYONEOFUS,按了重复播放键,然后就开始画画。饿了就吃面包或是泡面。晚上几乎都画到凌晨,然后累到不行就把自己整个人放空躺到床上去。每次都是忘记把笔放下,然后醒来才发现手被笔扎伤了。起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然后继续。
我是一个工作狂。但是这种狂只限制在我喜欢的工作里面。对于我不喜欢的人或事,我都会提不起兴致。很极端的一个人,情感不是爱就是恨,事情不是对就是错,人不是喜欢就是讨厌,一点中间地带都没有。事情永远只有两种答案,这对于我这样的人来说,是能在我遇到事情的时候,以最快的速度解决事情的方法,换种说法,这未必不是干脆的另一种表现方式。
画画的进度比我想象中要快。第二天的凌晨5点就全部完成。丢下画笔,睡了过去。下午1点多醒了。起来关了CD机,吃了个面包,洗了个澡,换上我的肥衣服跟肥裤子,整理好画稿就出去了。
本来是想要用电邮给闻丽发去画稿的。但最后还是决定自己走一趟,反正也没有事情,也为了对自己这三天来工作成果的尊重。不过,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我亲自拿稿件去杂志社。不是我傲慢,而是我不喜欢面对那些冰冷死板的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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