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乖。”他伸手摸摸她的头,他的手修长而带着薄茧,让她常常在猜测他的职业,反正,他肯定是偶尔要干点体力活的,而且还是在露天下,所以,他的肤色看起来才特别的健康。
“好吧。”她看着他的眼睛,只想多看几眼,因为,也许不必等他离开,她应该也走了,伤好了,她是真的该走了,再留着,真的说不过去了。
那一晚,明晓殊没醉,倒是不帅醉了,一身的酒气睡在她的身边,却还是一样的绅士。
看着墙角他收拾好的行李,明天,他就要走了。
走吧,两个人一起走,她才不要他离开之后的那份难耐的寂寞。
他要走是不是?
那她比他还先走。
因为他,她捡了一条命,也捡了自由,这些都是拜他才能拥有。
手中的钱包沉甸甸的,轻轻的打开,她把里面所有剩下的粉色大钞全都拿了出来,然后,压在他的枕头边,不帅,谢谢你,谢谢你给了我的重生。
钱买不来一切,可是,至少可以让她暂时的安心。
若不是酒喝得多了,他也不会睡这么沉。
手指轻轻落在他的脸上,真的好帅好好看的男人呀,看了又看,摸了又摸,反正他不知道,她就偷偷摸帅哥一个够本。
眼看着天要亮了,明晓殊起身,就穿着那套初见不帅时穿过的大妈级别的风衣和鱼尾裙轻轻踱到门前,不帅,再见了。
此生,祝你一世安好。
那啥,大妈走了,然后看她怎么狼狈的回来,看帅帅怎么收拾她,哈哈!
☆、第13章 做得绝了
七八天了,从上了这幢小楼,这是她第一次下楼,却也是她最后一次从这楼上走下来吧。
小小的出租楼,房间就象是鸽笼子似的,一间一间的门挨得很近,不帅是住在最顶层的六楼,想着那天他抱她上来,明晓殊不由自主的转回了头,他真的是一个宝贝,可惜她的心,已经不会爱了。
从小楼里出来,天空已经泛起了鱼肚白,有些冷,她缩缩脖子把风衣的衣领拢得严实些,T市的早晨一向都冷。
真不知道要去哪里,这个城市,以前除了她和洛北南的窝以外,她再也没有其它的住处了。
真想回去呀,她的身份证她所有的所有都还在那个窝里。
可是,每每回想起他在医院里说过的话,她所有的想要回去的心便立刻散了。
再怎么给他真心,也比不过他的儿子来得重要。
她是多傻呀,跟了他几年都不知道原来她从来都是可有可无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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