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听到,她特感动,傻傻认为一个男人定是爱极了那个女人,才会说“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是她小说看多了,觉得这话就跟“我爱你入骨”那感觉差不多。
而且因为那是《圣经》里的一句话,她还特意跑去学《圣经》。学了她才知道,那是亚当第一眼见夏娃时说的,根本没她想的那么浪漫,不过是因为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造成的,所以他才那么说。如此的平凡,让她失望了好一阵子。但那她还是固执的单纯喜欢那一句话,谁让她那时候正青春年少呢。
后来有一次过节,她无聊,跑去教会的特别聚会,一去才知道是讲婚姻关系的,虽然她未婚,但已经白白吃了人家的饭,不好意思走,只能硬着头皮听。讲道的人正好又讲“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句。那讲道的人竟然信誓旦旦地说,《圣经》上这两句是指这男女之间的欲望说的。说白了就是男女这点事。
讲道人讲的其它什么,秦娇早都忘了,只这一句,始终记得。因为那时她忽然发现当初她固执地认为的那么美的爱情原来是跟欲望相连的。而且欲望过后,那男人还心情很好地给自己的配偶起了名字叫“女人”。后来,她就得出了一个结论,所有的爱情都逃不开欲望,那是《圣经》上写着的,而且从人类的起初就是如此,所以一定不会错。
他们现在不就是这样吗。那样一番“骨中骨,肉中肉”之后,亚当给夏娃起了个名字叫女人;而他则轻轻在她耳边呢喃,亲密地喊她阿娇。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先有的情才有的欲,所以在刚才那番云雨里,他才会那样的温柔,无论感觉如何,她是喜欢的;就像现在他叫她这声“阿娇”,她也是喜欢的。
孟思诚看秦娇半天没答,又问她:“你想什么呢?”
“哦,你听过‘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句话吗?”秦娇照实答。
“没有。不过……”孟思诚不怀好意地一笑,吻了吻秦娇的耳垂,说:“是不是我刚才没做好,让你想起这句话来了,看来我们得再来一次。”
秦娇一听,微微有些郁闷。这男人的思维怎么跟女人的差那么多呢。同样一句话,她第一次听到时想到的是爱情,他想到的却是□。不过孟思诚并没有给她机会让她郁闷太久,因为他又开始动了,她也就把自己正想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两个人再次分开时,都有些气喘,秦娇的感觉更可以用精疲力尽形容。所以没过多久,秦娇就靠在孟思诚胸口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秦娇梦中翻身,正撞上了个木板一样硬硬的东西,一下子就醒了。她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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